本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联合金融科技公司友信金服发布《中国个人融资四十年发展与创新报告(1978-2018)》(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深度剖析了改革开放四十年间,个人融资在不同时期发展,报告显示个人经营性融资在 2009 年后开始加快扩张,供给来源多元化,从3.7 万亿元一路增长至2017年的13.1万亿,其中银行仍然是服务个人经营性融资的主力军,但同时其他多种新兴金融业态也有效提供了补充和支持作用。
个人经营性融资从有到盛
本次报告课题组成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高级研究员黄国平称,个人融资根据用途的不同主要分为个人消费性融资和个人经营性融资,其对促进消费和小微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个人经营性融资方面,《报告》指出,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但由于小微企业缺乏信用历史、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以及规范化的财务信息,致使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时存在信用难评估、贷款难发放的情况。因此,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经常需要以个人信用为补充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甚至只能依赖于小微企业主的个人信用才能获得融资。
《报告》中提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公有制经济尚处于绝对独占地位,随着农村包产到户促进生产力释放以及下乡知青返城就业紧张等问题,政府开始允许自主择业,催生出第一批个体户。至1987年底,我国私营企业达到9万多户,从业人员约164万人。1997年,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提法使得个体和民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得到认可。
近年来,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频出,包括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高层表态,强调了金融脱虚向实的重要性。《报告》指出,小微企业是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中最活跃的因素,发展个人融资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迫切任务。
新兴业态凸显支持作用
《报告》数据显示,我国个人经营性融资在 2009 年后开始加快扩张,供给来源多元化,从3.7 万亿元一路增长至2017年的13.1万亿。
《报告》中将个人经营性融资的资金来源以四大类别进行测算:银行业、以P2P 网贷为代表的新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金融。根据测算,以2018年数据为例,在总额15.6万亿的个人经营性融资供给余额中,银行、网贷、小贷公司、民间金融的数据分别为近10万亿、0.29万亿、0.34万亿、5万亿,其中银行仍然是服务个人经营性融资的主力军,但同时其他多种新兴金融业态也有效提供了补充和支持作用。
以P2P网贷为例,《报告》测算显示,网贷对个人经营性融资的供给一直在加速,与整体行业发展爆发期同步,至2017年,网贷个人经营性融资余额测算已达0.38万亿元。
从单一平台数据也可以看出网贷对个人经营性信贷的供给情况。《报告》显示,以个体经营性融资撮合为主要业务的人人贷,年度累计成交金额从2011 年的0.4亿元增长至2018 年的745.14 亿元(数据截至2018.11.30),其中近80% 的借款用途为小微企业的经营性资金周转。
人人贷母公司友信金服CFO王海琛表示,通过持续的数据挖掘与风险管理实践,人人贷将小微企业主中信用良好的一部分人筛选了出来,提供了低于他们在其他渠道的贷款成本。更低的资金成本提高了这些小微个体企业的存活率。
不过,《报告》也指出,尽管中国目前以银行为主、新兴业态为辅的个人经营性融资供给在过去40年间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但融资缺口依旧很大,同时,由于金融结构导致的金融排斥以及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金融供给不足都给个人经营性融资带来了发展挑战。
而近年来以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有望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提升金融效率,增加有效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互联网金融在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便利居民借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金融科技等新兴业态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共赢也将成为未来服务于个人经营性融资的重要趋势。
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