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据全国人大网消息,12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涉及公布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正式确立。
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宝玉回应为何要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时指出,基于多方面的考虑,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2015年初全国人大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共同起草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2017年10月进行了初审,2018年10月进行了二审,此次进行三审后顺利表决通过。这意味着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正式确立。
何宝玉强调,这次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事关数亿农民利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三块地”改革试点期限延长,其原因较为复杂。能不能得到市场积极回应,能不能得到农民拥护,还有待进一步检验。中国地域广大,试点单位有的市场经济发达,有的欠发达,故还需要延长以在相对完整的时间段再考察。
2018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法律调整实施的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
农民利益保障更明确
“试点期限延长,也反映了在目前改革开放大背景下,‘三块地’改革也只能向前不能向后,将更加积极稳步向前推进。”杜兆勇说,要更加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不在试点区域的农民也有权积极尝试,比如,河南太康县城郊乡五坝口李明宇村的苏一航、北京平谷大兴庄镇白各庄村的崔旺、广东大亚湾大岭村的李干明、福建福清江阴镇潘厝村的姚规兴、姚日本仔,要在全国各地营造农民问“三块地”改革要效益的氛围,推动农地改革,推动农村改革,赋权给亿万农民,这是改革开放永远的主题。
在“三块地”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就是征地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中,最核心的就是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可以说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杜兆勇说,土改需要尊重农民的实践精神、首创精神,总结经验,再上升到理论,为修法打下基础。更加贴近市场经济,因为“三块地”改革从根本上来说,是权利转向农民、转向市场经济。
过去一段时间,我国征地制度存在征地权行使范围过宽、补偿标准低、安置途径单一等缺陷。杜兆勇称,现在不一样了,草案通过以后,问题将有望缓解。
此次草案明确因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
值得一提,在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征地补偿问题上,草案也给出了明确回应:将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作为基本要求,越改越有保障;明确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这样的改革更加合理。
记者注意到此次改革明确,尊重农村村民意愿,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地被征了,农民的利益有了保障。”杜兆勇说,土地的价值巨大,但农村的土地资源浪费非常严重。为了让土地得到充分利用,为了保护珍贵的土地资源,国家对土地进行了改革,主要从土地确权和三权分置两个方面来展开的。
对楼市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中国楼市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决定中国楼市的走势,更不会导致中国楼市出现崩盘,或者出现大起大落。”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要是在一些城市周边进行试点,比如像目前有十多个城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情况来看,并不会冲击到各地的商品住宅市场。
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要是以公共产品为主,比如像住房租赁。”谢逸枫说,这类房子,对商品房的冲击力是比较小的。在谢逸枫看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话,主要是针对保障性住房住房体系的一个补充,因此这个供应量是非常有限的,整体规模非常小,何况在金融、税收方面支持力度都不是很大。
谢逸枫据此判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中国楼市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又可能对商办类的住房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目前,商办类的库存量非常巨大,供应过剩,一旦集体进行建设用地大规模上市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住房租赁会大量出现在市场上,一定会冲击到商办市场。”谢逸枫还指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话,绝不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
“小产权房之所以不可能转正,是因为转正的第一步,就是土地使用来源的合法性,如果是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小产权房转正是不可能的。”谢逸枫说,小产权房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土地的性质没变,小产房转正合法化是不存在的。
另据记者了解到,下放宅基地审批权,进一步增强农民财产性收入,这就是今后农村土地改革坚持的大方向。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户一宅”原则得到确立。“一户一宅”就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一个农户只能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多余的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
在过去4年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探索下,33个试点县(市、区)已按新办法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用地空间。根据此前试点的经验,此次草案提出健全宅基地权益保障方式,原则规定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可以预期,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将会进一步增加,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