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P2P的处置和退出有了明确的文件指引。
网传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175号文)称,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稳妥有序推进风险处置,分类施策、突出重点、精准拆弹、确保行业出清过程有序可控。"《华夏时报》记者从多位行业人士处确认了此份文件的存在,也基本做实前期网贷清退的传闻。
文件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网贷行业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和“细化政策、分类实施”的工作要求,加快网贷行业风险出清、现就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提岀的意见。
文件提出总体工作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其中文件对P2P网贷机构进行了具体分类,包括已出险机构和未出险机构。已出风险机构包括主动清退类机构,指已对外发布退出报告,且能在当地政府监督下有序开展风险处置的机构等。
未处风险机构按照存量业务规模进行分类,其中包括:
1.僵尸类机构,指待偿余额或新业务发生额超过三个月为零,关闭发标、投标功能或者相应功能运转不正常等可实质性被认定为非正常运营的机构。
2.规模较小机构,各省根据辖内实际情况,综合待偿金额和出借人数等因素确定。
3.规模较大机构根据风险状况进行分类:
(1)高风险机构: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列入为高风险机构:存在自融、假标,或者资金流向不明的;项目逾期金额占比超过10%的;负面舆情和信访较多的;拒绝、怠于配合整治要求的;合规检查发现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
(2)正常机构:指暂未发现具有高风险机构特征的机构。
与此同时,文件也提出分类处置指引,包括已立案机构处置指引要求,工作目标:提高抵赃挽损水平,稳控投资者情绪。与当地公安部门紧密配合,掌握机构追赃挽损进度。与当地信访部门紧密合作,做好群众安抚和信访接待工作。
在已出险未立案机构处置方面,文件提出要平稳有序处置风险,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压实机构责任,加强人员管控和重点盯防,要求机构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承诺六不(不跑路、不关停、不变更地址和主要股东、不随意处置资产、不损坏资料、不新增业务)等,要主动与投资人沟通。监管机构制定兑付方案并实施,明确实质性退出时间点等。”
文件同时提出对在营规模较小机构和在营高风险机构管控指引,其目标都是要推动市场出清,引导无风险退出或实现良性退出。
对于在营高风险机构管控指引方面,文件指出,要严防风险向持牌金融机构传导蔓延,严格执行四不准要求,即金融机构不准通过网贷机构融资、不准为网贷机构提供担保增信、不准接受网贷机构投资、不准出售网贷机构产品等。
对于正常运营的机构,文件也提到,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同时要严格管控存量规模和投资人数,执行双降要求。
有行业内人士表示,这份文件基本对行业的影响较大,基本原则是分类识别、精准化解风险,行业大洗牌将到来,当然对于合规经营的平台而言也有利好,在风险化解之后,行业会进入良性发展,但预计不会有太多的平台挺过这一轮密集的监管。
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