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各地方对小贷公司的整顿还在继续。
日前,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取(注)消业务资质的规定》(简称“规定”),对取(注)消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资质的情形、办理流程等作出了规定。
所谓小额贷款公司取(注)消业务资质是指部分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依程序取(注)消其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的发放小额贷款、提供财务咨询等业务资质的行为。
根据《规定》显示,小额贷款公司取(注)消业务资质包括注消与取消两部分。其中,注销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自愿解散,或小额贷款公司自愿注消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资质但暂不解散公司。而取消业务资质则为小贷公司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恶意套取风险补偿资金、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或暴力收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司法裁决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或宣告破产等等。
事实上,这两年来,不少地方发布了对一些小贷公司停业整顿和取消业务资格的处罚。
比如2018年4月、5月,四川共取消46家小贷公司业务资格,另有25家小贷公司将停业整顿。
随后6月,山西省金融办也取消了30家小贷公司经营资格,要求不合格主体退出市场。要求小贷公司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放贷原则,严禁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严禁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账外经营。
接着11月,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终止全省89家小贷公司相关经营资格,并进行了公示,此次被终止经营的小贷公司数量占到了江苏全部小贷公司总数的近14%。
今年1月8日,河南省政府金融网集中发布4则批复,取消了辖区内18家小贷公司的试点资格。
湖南省金融办副主任张立东在2017年6月就曾指出,“调研还发现,有的小贷公司开业头两年经营状况良好,但第三、四年以后,就陷入只收不贷的局面,其中大部分原因,是对贷款客户风险管理的疏忽,对客户的经营状况没有及时掌握,从而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
有分析人士也称,部分小贷机构游走在金融规范的边缘地带,给民众带来经济损失。
上述《规定》亦强调,小额贷款公司取(注)消业务经营资质后,仍以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从事小额贷款等经营活动的,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监管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除此之外,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印发了《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办法》显示,凡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小额贷款公司统一纳入分类监管评级范围。每年上半年对上个年度的情况进行评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类。其中,分类监管评级结果为A级的,融资比例可放大至净资本的300%;B级为200%;C级为100%,D级公司暂停对外融资。
上述《办法》还指出,对评为D级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应予以重点监管,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可采取暂停业务或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质。对评级在C级以下(含)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要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频率和深度,及时关注其经营态势变化,督促其加大经营管理力度和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以降低风险。分类监管评级达到C级(含)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享受财政风险补偿资金分配,在不突破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资金总额的前提下,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其分类监管评级等级确定补偿比例。分类监管评级达到A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可以经营票据贴现(但不包括转贴现)、买卖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权益类投资、贷款转让、代理销售等业务等等。
对此,有关人士坦言,分类监管有利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