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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82家P2P出现问题,警方介入调查的不足两成

金微 2019-2-14 16:24:16

本报记者 金微 南昌报道

2月14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2018年失信黑名单年度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P2P问题,《报告》披露了几组重要数据。报告称,2018年P2P网贷行业风险事件频发,上千家P2P平台“爆雷”,投资人损失惨重,2018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有1282家,其中,各地警方介入调查186家问题平台,主要集中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占总数的74.19%。如果按此比例计算,警方介入调查的问题平台仅占到15%,不足两成。《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由于2018年P2P爆雷高发,地方经侦警力不足,甚至不得不从其他地方调集警力。

据了解,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等。

报告称,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得到持续推进,失信黑名单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这或是官方机构首次披露详尽的P2P爆雷报告。

具体来看,根据对各地公安机关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有1282家,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区,其中浙江涉及问题平台数量最多,达287家,占总数的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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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从平台产生问题的类型看,近50%的问题平台处于失联状态,14.51%的问题平台已进入警方调查程序,13.73%的问题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的情况,另有11.86%的问题平台已暂停运营。

随着问题平台数量剧增,警方介入调查的力度也不断加大。2018年,各地警方介入调查186家问题平台。与问题平台总体地区分布情况一致,警方介入的问题平台同样集中在浙江、广东、上海、北京四地。从问题平台涉嫌犯罪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138家,占总数的74.19%;其次是涉嫌非法集资,涉及37家,占总数的19.89%;此外,有10家问题平台涉嫌集资诈骗,占总数的5.38%,还有1家问题平台涉嫌合同诈骗。

报告称,作为依托于互联网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P2P网贷平台具有交易简单、快捷、门槛低的优势,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2018年,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发,大量平台集中暴雷,出现提现困难、平台失联、负责人跑路、终止运营等问题,其中诸多问题平台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在集资诈骗活动中,当事平台往往会假借P2P网贷之名,以正常的投资项目为幌子,实际上玩着借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以高收益,高返佣等为噱头进行宣传,吸引广大投资者的加入,聚集的资金被其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其行为严重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挫伤市场信心,给投资者带来财产损失,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报告同将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作为典型案件公示。公开资料显示,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善林金融”),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伯云。

2018年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上海市公安机关侦查,自2013年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组建善林金融,后陆续在全国29个省份设立1120家分公司及门店,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

2015年2月起,又先后设立“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同样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通过上述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

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案发后,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初步追缴现金15亿余元。

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