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曾经炙手可热,如今避之不及。
受网贷行业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过去布局P2P业务的上市公司如今业绩受到巨大拖累,共计有40多家上市公司败走P2P。最近,有公司剥离P2P业务引来监管问询,股权被冻结,P2P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仍存不确定性。
2月19日,熊猫金控就剥离旗下P2P网贷平台银湖网相关事宜,公开回复了上交所此前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向实控人出售银湖网100%股权事项问询函》,熊猫金控的回复函称,根据交易安排,银湖网股权将过户至实控人赵伟平名下。但记者从接近监管方人士处获悉,为保护出借人权益,银湖网股权目前处于冻结状态,无法进行工商信息变更。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针对一些上市公司剥离P2P业务,部分地区监管采取了行政干预,在没有兑付借款人的资金前,股东包括实控人不能发生变化,要兜底承诺,另一种是等到P2P完成备案,转让则是合法的,干预主要是从P2P借款人角度考虑。
出售资产遭问询
2月2日,熊猫金控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熊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银湖网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实控人赵伟平,以银湖网截至2018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转让价格约为2.19亿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赵伟平将于2019年2月28日前支付50%的转让款,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剩余尾款。与此同时,2018年10月1日至协议股权过户至赵伟平名下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损益归属于熊猫资本所有,最终的结算价格需根据过渡期损益进行相应调整。
不过,这一交易随后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要求熊猫金控对赵伟平的资金状况、银湖网大额关联资金往来的合理性、交易估值、交易后续影响作出补充披露。
根据审计报告,2018年9月末,银湖网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2.23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4.58%。其中,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72亿元。
公告披露,熊猫金控于2015年4月从银湖网借调自有资金1.68亿元用于购买莱商银行股权;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又陆续从银湖网借调自有资金532万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2018年7月,熊猫金控子公司北京市熊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从银湖网借调自有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银湖网支付熊猫金控及其子公司款项余额合计为2.23亿元。
对此,熊猫金控在2月19日的回复公告中表示,上述2.23亿元均系银湖网与熊猫金控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正常的资金拆借,并非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从平台融资导致,且截至2019年1月31日,银湖网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已全部结清。
但是,有网贷业内人士指出,熊猫金控与银湖网之间的资金拆借,不太符合网贷信息中介的相关规定的。
当前,银湖网的借贷余额约为33.85亿元,借款端回款资金周期集中分布在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银湖网在2018年第四季度计提了坏账准备2107.06万元,2018年第四季度亏损1329万元,而前三季度净利润2251.98万元。
对于银湖网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熊猫金控表示,结合公司所处互联网金融行业目前现状,银湖网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可能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进而影响到收益法作价的合理性,使用账面净资产作价更能客观反映企业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价值。事实上,熊猫金控称2018年业绩预亏4116万元到5763万元也与网贷环境变化有关。
那么,经营状况有所下滑的银湖网到底能否顺利完成股权转让?近日,有媒体曝出,银湖网股权目前处于冻结状态,无法进行工商信息变更。主要是北京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 的要求,“银湖网不能完成股权变更信息,不会完成从熊猫金控的剥离。”
而“175号文”中对于已出险未立案机构提出了要求,机构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需承诺“六不”,不跑路、不关停、不变更地址和主要股东、不随意处置资产、不损坏资料、不新增业务。
对于这次交易,熊猫金控在回复公告中再次表示,本次交易将降低上市公司后续经营风险。根据交易安排,银湖网股权将过户至实控人名下,实控人和银湖网今后将积极寻求风险防控和化解措施,确保平台正常运营。
不过,银湖网的投资者担心的是,一旦上市公司剥离P2P,兑付的保障将面临挑战。
事实上,除了银湖网,熊猫金控还曾以5712.3万元的价格,将旗下另一家P2P平台熊猫金库的运营平台湖南银港70%股权转让给了赵伟平,截至2018年12月31日,熊猫金控收到赵伟平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2914万元。
投行分析师何南野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交易所是允许剥离的,但金融监管部门限制股权变更,“金融办考虑的更多是整体金融环境的稳定以及大众网贷投资者的利益,如果股权无法完成变更,那剥离就不能实际发生,p2p将继续在上市公司体内。目前银湖网应属这种情况。”
从趋之若鹜到匆忙弃之
事实上,2015年前后可谓上市公司扎堆P2P的蜜月期,其中,大部分上市公司会选择通过注资、增资的方式收购或者入股P2P平台,持股比例大多在10%——30%之间,也有一些上市公司以全资控股的形式持有P2P平台。
根据公开报道称,上市公司系P2P超过100家,其中,正常运营中的平台约70家,占比63.6%,其余或停业或转型或已成为问题平台,涉及上市公司超40家,其中,约10家平台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现在P2P成了上市公司的烫手山芋。
最近,奥马电器发布公告预亏12.4亿元至15.8亿元,将原因归结为受公司金融业务拖累,其中原因之一是旗下互金平台“钱包金融”出现逾期。
中国翡翠行业第一股—东方金钰也在P2P上栽了,其关联P2P平台欠中信资本近8.5亿。另外,中天金融旗下的P2P平台招商贷也出现了大规模逾期、提现难问题。
基于现实股东的考虑,不少上市公司选择甩掉P2P,而部分地方则出台临时性办法限制剥离。有内业人士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规是存在冲突的,证券系统是一套规则,像175号文对证券系统则没有约束力,所以现在更多的是金融部门与工商部门协商,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
何南野认为,由于上市系p2p还有可能继续爆雷,未来甚至有难以填埋的巨额陷阱。上市公司的做法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但会损害了网贷投资者的利益,因为当初很多网贷平台的兴起是由于有上市公司背书,投资者才更觉得有保障。而今直接剥离,这对网贷投资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从早前对P2P趋之若鹜到匆忙弃之,可以反映出这些上市公司背后的经营理念:追逐热点,看重短期,什么挣钱干挣钱,一旦出了问题,则精致利己主义,想方设法保护自身最重要的利益不受损失。但愿经过这轮p2p的风波,能给这些上市公司日后经营有所警示。”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