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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后房租微涨 租房套路不可不防

黄琼 袁晓澜 2019-2-22 23:03:50

实习记者 黄琼 本报记者 袁晓澜 深圳报道

初八过后,深圳各居民区街道两旁的店铺陆续开张,一扫春节期间的冷清。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者陆陆续续回到了自己的岗位,租房市场又将迎来新年第一波小高峰。

在2018中国深圳国际房地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房博会”)上,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介绍,深圳全市共有各类出租住房约783万套(间),占住房总量的73.5%。按全市2100万实际管理人口计算,近80%的人口需要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

春节过后,深圳市租房市场又迎来一波利好。

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年第七周(2019年2月11日-2月17日)20城(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武汉、三亚、南京、苏州、大连、天津、青岛、重庆、成都、西安、郑州、济南、泉州、合肥、石家庄)租金报告显示,深圳市在节后第一周租金均价位居榜首,达97.22元/平方米/月,环比上涨0.05%。

《华夏时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近期有租房需求的人数明显增多,而不同的地段,其租金涨幅也有不同。

年后租房高峰来临

春节过后,随着务工人员的陆续返回,由于工作地点的变化、租房合同到期、年前退租、家长带小孩入学等情况,不少人面临着租房问题。

元宵节当天下午公司放假,胡先生便连续跑了三个小区看房。由于马上要换新工作,工作地点的变换,迫使胡先生必须搬离目前居住的地方。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近期看房的人不在少数。元宵节当天晚上九时,在深圳市龙岗区丹竹头附近的街道上,还可以看到零零散散的租客在租房小广告前打电话咨询。

Q房网的中介王女士告诉记者,很多公司初七就开始上班,赶在大家工作之前,王女士初六便开始上班,过年只放了六天假,最近租房的人很多。

记者和中介王女士在看龙岗区佳兆业桂芳园小区房源的过程中,多次出现房源刚被出租而无法看房的情况。

同时,据罗湖区翠竹地铁站附近的上寓酒店公寓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这边近地铁,装修配套齐全,年后前来租房的人比较多。春节过后公寓仅剩的20间房源中,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出租了15间。

租金微涨

安居客APP中关于租房的话题不在少数,1月底发布的关于“深圳人,你家房租明年又涨了吗”的话题,留言区也是“涨”声一片。

《华夏时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较去年下半年,房租不同程度上涨了一些。租客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去年在龙岗区丹竹头附近租了一配齐家电的单间,月租金是700元,现过年回来,租金涨到1000元,涨了300元,所以想再看看其他房子。

龙岗区丹竹头地铁站附近有大片城中村租赁住房,其出租价格仅相当于商品房的一半,但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涨幅。在房博会上,王锋曾介绍,在全市租赁房源中,城中村租赁住房占全市租赁住房的62.6%,工业配套宿舍占17.9%,两者合计占全市租赁住房的80.5%,是租赁市场的供应主体。

记者在广告栏中打电话咨询了丹竹头附近的一处一居室房屋,房东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现在租金是1300元/月,不含水电费,不带家具。据记者此前了解,2018年下半年,该处的一居室价格1100元/月左右,上涨了200元/月。

除城中村租赁房屋有一定的涨幅,《华夏时报》记者走访得知,上寓酒店公寓也上涨了200元左右。据其门店工作人员介绍,一套27平米左右的迷你复式,现租金至少3200元/月,年前是3000元/月,上涨了200元/月。

位于深圳南山区的荣尚荟公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边租金也普遍都上涨了200到300元/月。

而据身边仍租房的朋友情况得知,租房仍在合同期限之内,还没有涨,保持原先商定的租金。

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第7周20个重点城市租金均价43.53元/平方米/月,与上周相比上涨0.15%,涨幅达2019年以来最高点。深圳市在节后第一周租金均价位居榜首,达97.22元/平方米/月,环比上涨0.05%。

租房套路不可不防

荣尚荟公寓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虽对外公布的价格没有变,但实际上租金都涨了200到300元每月。

亮丽的室内图片、偏低的租房价格,以及一系列的租房优惠是吸引租客前去看房的惯用手法。《华夏时报》记者在安居客APP上看到的龙岗区桂芳园三期一套74平方米的二居室,其标价为4200元/月,而在实际看房中,Q房网的中介王女士却表示,该套房源房东出价是4500元/月,要的话,可以还价到4300元/月。至于4200元/月的那套,王女士表示,应该是面积更小一些。

除中介发布信息部分与事实不符之外,租房更应注意的是“二房东”问题。深圳虽以房东直租和中介转租的情况偏多,但“二房东”的角色也时常可以碰见。吴女士在2018年下半年由于工作需要,其与同事在深圳福田区某小区与“二房东”租了一套70平米左右的二居室,每月租金7500元。“二房东”表示,他和朋友一起,以个人名义在该片区租下了多套房源,经过一番装修布置后,再转租出去。据“二房东”透露,该房从房东手中租过来时租金仅需5000元/月左右。

而更有甚者,去年八月份,陈先生刚到北京工作时,便被“二房东”骗了近7000元。陈先生在网上联系了一位号称“转租”的房客,在没有查看其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便给了该房客三个月的房租。而在一周后,房东却上门赶人,这才发现,该房客早已拖欠房东房租,此次收取了陈先生等房客的房租后,便携款离去。后来陈先生报案处理,事情过去数月,仍未找到该“二房东”。

在租房高峰期时尤其要注意这些问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房产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郭韧针对该现象建议,在与二房东租房时,首先,需要确认对方身份,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需要保留。其次,与二房东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前提是二房东有转租权以确保自己承租房屋是合法占有。因此需要看到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赋予二房东明确的转租权,并保留复印件。最后,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除了注意对租期、租金、保证金等基础商务条款的审查外,还要注意违约条款,需要加入关于房屋的居住使用由二房东保障,因二房东与大房东之间的纠纷所引发的,影响到租客使用房屋的一切损失由二房东承担的相关条款。

责任编辑:袁晓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