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白宇洁 本报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达317起,各案例平均受害儿童人数由2017年的1.6人上升至2.3人,学校、培训中心等儿童活动场所是性侵儿童案件高发场地,城市儿童被性侵案例占比高于县域及农村儿童……
上述数据出自3月2日发布的《“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该报告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下称“女童保护”)、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数据来源于包含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开案例在内的媒体公开报道,以及针对31个省份16152名家长进行的线上问卷调查。
与“女童保护”近几年的调查结果相同,熟人作案依然在性侵儿童案例中占据“主流”。报告内容显示,在2018年媒体报道的317起案例中,施害者与被害者关系为师生、网友、邻里、亲属或其他熟人类型的案例数量为210起,所占比例接近七成。
不过,一个需要关注的新变化是,网友作案在熟人性侵儿童案例中的占比正在提高。根据报告, 2018年媒体报道的与网络密切相关的性侵儿童案例由2017年的6起升至39起,施害者与受害者为网友关系的案例在熟人作案案例中占18.57%,所占比例仅次于师生关系案例。
网络性侵儿童案件高发
报告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儿童接触网络机会的增多,利用网络性侵儿童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赵俊甫在“女童保护”2019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表示,2018年上海一童星招募骗局诱骗儿童发送裸照、进行裸聊的案例曾引发广泛关注,从媒体报道来看,近几年利用网络交友对未成年进行猥亵、性侵犯罪的案例的确有增多趋势。
根据“女童保护”的统计,在2018年曝光的39起网友作案的案例中,有16起发生于网络聊天平台、社交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不法分子诱骗儿童发送裸照、裸体视频、进行裸聊、做猥亵动作等。多名参与报告座谈会的专家认为,网络性侵对儿童尊严与身心健康伤害极大,其危害性并不亚于与儿童身体有直接接触的性侵害行为。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底公布的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中就包含一则网络猥亵儿童案例。该案例的审理意见认为,被告人以寻求性刺激为目的,通过网络聊天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进行言语威胁,强迫被害人按照要求自拍裸照供其观看,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最高检未检办主任郑新俭曾就这一案例的指导意义指出,犯罪行为人虽是通过网络未直接与未成年受害者进行身体接触,但行为人客观上确实是实施了猥亵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应当认定为犯罪。
多方人士建议加强立法
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网络性侵害案件办理因其特殊性而存在取证难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监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薇在报告座谈会上介绍,办理相关案件的固定证据收集难度很大,证据不够的情况时常发生。“希望家长能正确看待这个事情,如果遇到未成年人受到猥亵的情况,及时报案,密切收集证据。”
赵俊甫也表示,猥亵犯罪案件与其他类别案件相比客观痕迹物证较少,相当一部分案件依赖于被告人供述与被害人指证,这对司法人员准确审查认定事实证据提出更高要求。此外,儿童网络性侵案件发生后,对被害人伤害的评估也需要更新理念和技术支持。“对于儿童受到网络性侵而导致的精神抑郁、情绪低落等身体损伤之外的伤害,应给予更多关注。”
据李薇介绍,检察机关已在侵害未成年犯罪方面做出诸多尝试,比如性侵数据库建设、数据查询制度建设,下一步还将研究制定性侵的证据标准和程度规范。
关于网络性侵儿童高发现象,参与报告座谈会的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透露将提交有关议案、提案或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在报告座谈会上说道:“我今年准备在全国人大上提出的一个议案,就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相关的条款。”此外,她还表示,将围绕规范网络运营商的法律责任制度、修改刑法相关条款,增加网络猥亵儿童罪等罪名及未成年人被侵害后的民事赔偿标准等问题提出有关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表示,他将联合其他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网络游戏立法的建议。“因为网络游戏里面的暴力,尤其是色情这块和女童遭遇性侵、猥亵关系非常密切,而且这块儿的影响面越来越大,这是我们的共同担忧。”
此外,预防性侵犯教育也是一大关注焦点。“我今年有一个提案是建议把防性侵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常态化教育当中,我也呼吁国家教育部门组织专家系统研究防性侵教育课程和教材,能够更加规范、高质量地带入课堂,同时也要研究面向家长的教程。”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在报告座谈会中提到。
据中华女子学院家庭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同时也是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孙晓梅介绍,全国人大正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加入了家庭教育内容,要求未成年人父母学习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