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白宇洁 本报记者 马维辉 两会报道
《琅琊榜》《白鹿原》《大江大河》《流浪地球》……近年来,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热门剧作或电影的案例不胜枚举,优秀原创文学作品正成为IP生态链上的重要源头。但与此同时,侵害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由于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原创文学著作权的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起点较低,目前著作权保护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各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乃至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亦不相适应。”全国人大代表、中南传媒董事长龚曙光表示。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在今年的两会上,龚曙光带来关于加强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他认为,当前国内原创文学著作权保护存在突出问题,建议从立法、执法、技术创新、舆论引导等角度进行加强。
著作权保护困境
2012年3月,《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启动,国家版权局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同年7月,国家版权局又就修改草案第二稿征求意见,但此后受多方因素影响,修法工作进程较为缓慢。龚曙光就此指出,国内著作权立法相对滞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很好满足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需求。
此外,著作权意识薄弱也是当下著作权保护的困境之一。“国内公众著作权意识有了一定提升,很多人已经知晓‘著作权’的存在,但对著作权相关知识及其价值仍缺乏深入了解。” 龚曙光表示,我国社会还未普遍形成尊重原创、保护著作权的自觉意识,缺乏对原创文学作品应有的敬畏与尊重,在著作权相关事务中,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害他人权利的能力较为欠缺。
与此同时,互联网传播的快速崛起也为著作权保护带来严峻挑战。2018年,豆丁网未经许可传播网络原创小说被判侵权、汪曾祺小说《受戒》被知网等侵犯著作权案等都是原创文学在网络空间遭到侵权的例证。
龚曙光指出,虚拟世界著作权侵权主体复杂隐蔽、侵权成本低、且极易蔓延,而由于著作权侵权取证时间较长、所需资料及手续较为繁琐,且侵权人与著作权人所处地理位置上可能十分遥远。系列因素导致著作权保护启动阶段初期投入较大,维权成本高昂。
加快著作权立法
针对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突出问题,龚曙光提出了四点建议。
首先,建议加快著作权法修法进程,重视互联网领域著作权立法。具体来说,他建议尽快完成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加强著作权法与国际条约的衔接接轨,同时启动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完善。他还建议,著作权权利体系、权利归属制度、著作权登记制度、法定许可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损害赔偿制度、网络环境下确权授权和交易规则等也许得到健全。另根据网络文学领域的新态势,龚曙光建议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
其次,龚曙光建议强化文化法治保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司法层面,他建议司法机构探索案件繁简分流的审判新机制,适当提高审理效率,缩短审理周期。在执法层面,他建议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网络领域著作权监管,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积极创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第三,他建议鼓励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手段在著作权保护中的应用。“从技术层面入手,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在发现、防范与打击原创文学侵权行为的应用。”龚曙光表示道。
他认为,一方面可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实现技术保护措施在原创文学领域的普及,从而加大侵权的技术难度和成本投入,在源头预防、杜绝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强化区块链技术等新兴技术在著作权领域的应用,提高发现、收集、甄别、挖掘网上侵权线索的能力,为著作权权利人举证提供便利,降低其被侵权风险和维权成本。
此外,龚曙光还建议加强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尊重原创的社会环境。他建议,主流新闻媒体可重点宣传著作权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作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介绍国内外著作权资产管理的先进模式与经验,对典型的侵权案例进行曝光,让社会对侵权行为形成舆论共识。
据悉,龚曙光此次还提交了《关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打造“人类文化共同体”的建议》。建议在经济走出去的同时,加大力度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促进不同文化之间交流、互鉴与融合。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