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维辉 两会报道
数据显示,国内目前已有77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已投放2300万辆共享单车,注册用户达4亿人,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70亿人次,最高峰时一天就有7000万人次在使用共享单车。
共享经济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挤占原本属于行人的道路和公共空间、押金管理无据可寻、用户遭遇押金退费难等。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陕西荣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史贵禄提出了《关于构建我国共享经济法规体系的建议》。他建议,要构建我国共享经济法规体系,依法保护用户权利,监管共享经济的押金池存在的漏洞。
“巨额押金均由企业自行管理”
北京市估算需求量110万辆,实际投放量235万辆;武汉市需求量58万辆,实际投放量超100万辆;成都市投放量100万辆,西安市投放量70万辆……共享单车经营企业为了抢占市场,短时期内将大量的共享单车投放市场,使得实际投放量远远大于需求量,结果造成严重的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许多企业破产,其投放的共享单车无人回收,大量的单车被抛弃,又由‘创新经济’变成了‘创新垃圾’。”史贵禄说。
同时,共享单车占用公共资源,造成城市管理混乱。以西安市为例,短时期内大量共享单车快速涌入,堵塞人行道、盲道,乱停乱放等现象层出不穷,给城市公共管理带来很大挑战。
更严重的是,共享经济模式下聚集起了巨大的押金池,而这部分资金又缺乏监管,一旦企业发生风险,就会导致押金退还困难,造成极大的社会问题。
史贵禄表示,根据ofo共享单车APP页面显示,该单车排队申请退还押金人数已经超过1200万。如果按照99元/人来算,这意味着ofo需要支付超12亿元的退款;如果用户缴纳的押金为199元/人,则意味着ofo收取的押金可达20多亿元。
再以某共享汽车为例,它在全国现有的注册用户数量已达300万人,按照300万人计算,每位用户押金为1500元,那么该共享汽车仅靠收取押金所撑起的资金规模便高达45亿元。
“目前,各个共享企业收取的巨额押金均由企业自行管理,押金的使用、支付、清退均没有任何监管。如果该企业一旦出现经营不善等问题,数额如此巨大的押金安全便无法保障。”史贵禄表示。
“立法监管共享经济押金池漏洞”
史贵禄表示,目前共享经济还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制,交通运输部和各地政府都是通过文件来解决问题的,在国家立法层面缺乏法律来规制共享经济。
他建议,应该构建我国共享经济的法规体系,从而确保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
“共享单车在街头投放看似简单,但因其具体行为涉及工商、规划、城管等多个部门,实际管理起来并不简单。”史贵禄表示,“即使是已经获得合法身份的网约车,各地监管部门的态度也并不相同。从交通运输部到京沪等不同地区,出台的网约车管理方案都有所差异。”
所以,需要从国家层面立法,从共享经济企业设立、过程监管、违法处罚等方面全面规范共享经济。
有了国家层面的共享经济立法,就可以依法监管共享经济存在的押金池漏洞问题了。
史贵禄表示,根据ofo和摩拜单车公布的数据,其用户量已分别达到1000万和3000万,粗略估算,仅此两家的资金池就近30亿元。
“虽然现行法律允许先交付押金这一方式,但对押金管理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所以相关部门无法通过有效监管保障资金池的安全,从而引发了舆论有关共享单车企业‘变相募集或占有资金’的担忧。”他说。
他建议,应该加快培育专业的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企业,对共享经济交易中的失信者进行公开披露。
“要出台保护押金安全的具体措施,包括约定押金退款程序与时间要求,押金使用条件、范围、限制,以及企业对押金用途的披露义务、用户监督权与否决权等内容,确保押金安全,防止发生因退还押金而引起的危害社会稳定问题。”史贵禄说。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