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维辉 两会报道
2016年3月1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正在这里举行。
时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第二个发言,她表示,全面两孩政策一出台就迅速点燃舆情,但她们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妇女“不敢生”、“生不起”,就业困难、经济负担、照料负担就像三座小山一样压在妇女的肩头。
彼时,全面两孩政策刚刚实施2个多月。
“目前公共托幼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特别是针对0-3岁孩子的公共托幼服务几乎为空白,而雇人照料孩子的费用甚至可能超过夫妻一方劳动收入。”她说,“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能止步于松开‘一个孩子’的政策,还需系列配套措施。建议大力发展公共托幼设施和服务,减轻家庭的照料负担。”
3年过后,回过头来再看看孟晓驷当初的发言,仍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3年之中,每到两会,0-3岁孩子的“托幼”问题都会成为焦点,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总计已有21位代表委员提出过相关的建议或提案。
针对这些建议提案,主管部门每年都会一一做出答复。2018年9月6日,国家卫健委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111号建议答复时表示,卫健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发展。
去年两会,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经表示,我国婴幼儿(主要指0到3岁)发展规划正在制定。
如何解决二孩妈妈的后顾之忧
2016年,当时的国家卫计委曾经针对全面两孩政策进行过一次调研。结果显示,在不愿生育“二孩”的母亲中,有60.7%是出于孩子无人照料而放弃生育的。
在随后三年中,每当0-3岁孩子的“托幼”问题被写入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时,这个数据就成了经常被引用的一句话。
2016年,提出这方面建议的代表委员还比较少,除了孟晓驷以外,似乎就只有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卫计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了。他建议说,幼儿园应该向0-3岁扩展,扩建“托幼”机构,由教育部和卫计委共同管理。它不仅包括教育,还应该包括儿童的保健、喂养等。
2017年,全面两孩政策已经实施一年,意识到“托幼”问题的代表委员也逐渐多了起来。当年共有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敏,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崔郁,以及来自江苏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吴晓蓓和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等5位代表委员提出了相关建议或提案。
吴晓蓓和刘玲在建议中写道,政府应该正视0-3岁“托幼”的实际需求,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对公共托幼的责任和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0-3岁的托幼行业标准,对托幼机构的场地、设备、人员资质、卫生、安全、收费标准等诸多条件作明确规定。
“0-3岁托幼工作不仅关乎女性的就业与发展,更影响人口再生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家庭的问题,更是社会的问题。”她们说。
2018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换届,又有不少新面孔加入到关注这一问题的队伍中来。他们分别是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卫计委主任郭玉芬,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总工会副主席李素萍,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妇联副主席高莉,全国人大代表、新野鼎鑫电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妇联副主席黄绮,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新疆区委会专职副主委邓红。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提案》。
“我在调研时发现,生育二孩给女职工就业带了很大的压力,很多女职工愁着生完孩子没人带,这成为阻碍女性生二孩的重要原因。”李素萍代表说,国家应该出台配套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托幼机构,解决女性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
到了今年,提出这方面建议和提案的代表委员就更多了。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专职副主席龚建明建议,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尽快出台3岁以下托育政策性文件及工作规划。全国人大代表、铜化集团六国化工氮肥厂质量计量部副部长丁宏锁建议,加快建立公办托幼中心,解决0-3岁婴幼儿入托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赵东花提交提案,由卫健委牵头,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从国家层面加快对3岁以下托幼服务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托幼事业发展。
光是在黑龙江代表团中,就有3位代表就这一问题发表了意见。他们分别是全国人大代表、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货车分厂电焊工张敬华,全国人大代表、渤海靺鞨绣第四代传承人孙艳玲,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佳音英语学校校长陈佐东。
以孙艳玲为例,她建议多管齐下:政府将发展公共托幼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在设施、资金上加大投入;新社区、新小区要同步建设托幼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托幼事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获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企业内开办托幼机构尤其是接收0-16个月婴幼儿的托儿所;还要鼓励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增加延伸服务,开办0-16个月托幼服务。
“要减轻双职工家庭的负担,同时使二孩妈妈没有后顾之忧,早日重返工作岗位。”孙艳玲说。
“正在研究制定国家婴幼儿发展规划”
针对代表委员的问题,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做出回应。
早在2016年两会,原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答记者问时就表示,各地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机构的建设,鼓励以社区为依托,兴办托儿所,也鼓励女职工集中的单位恢复托儿所。
了解国情的人都知道,遍地的企事业机关附属托儿所曾经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只不过,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本世纪初,随着国企改革的大潮,托儿所等“社会化职能”也被大规模地剥离,消失在历史的烟波浩渺之中。
2017年8月31日,针对吴晓蓓和刘玲两位代表的建议,原国家卫计委回复称,目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还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还不健全。根据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其牵头单位为“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事实上,“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一直是0-3岁孩子“托幼”问题难以解决的最大障碍。《0-3岁儿童托育服务行业白皮书》显示,多地教育部门称,学前教育从3岁开始,0-3岁的托育不归其主管,故早已停止发放托儿所牌照。
“一些创办者由于拿不到教育许可,转而又去工商部门以‘教育咨询机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把托班先开起来。但工商部门又表示,教育咨询机构不具备提供午餐、全日制托育资格。这些复杂的创办流程让民办机构望而却步。”《0-3岁儿童托育服务行业白皮书》称。
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还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下一步,卫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规范发展。
又过了一年,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仍然未能出台。2018年9月6日,经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已经改名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111号建议的答复》还是:“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规范发展”。
不过,这次答复中还是有了一些新的表述。例如,针对“鼓励民营资本、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议,国家卫健委回复称,“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形成举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而对于“为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卫健委也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企业举办的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均可依法享受支持和优惠政策”。
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透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卫计委、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将制定我们国家婴幼儿(主要指0到3岁)发展的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和支持婴幼儿事业发展的政治措施,预计今年年内出台。
去年12月,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确定的“明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曾经提到过“加快育幼服务业发展”。
今年两会,针对0-3岁孩子托幼的问题,国家卫健委尚未公开表态。3月8日,在两会第三场“部长通道”上,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曾经就“看病难”、“癌症防治行动”两个问题回答过记者的提问。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