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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楼市调查 | 小区垃圾房变身垃圾转运站 惠州深业项目陷“垃圾站”纠纷

黄琼 袁晓澜 2019-4-3 18:02:33

已基本建成的垃圾转运站 黄琼摄

本报实习记者 黄琼 本报记者袁晓澜 惠州报道

“买房的时候(楼盘)四周转了一下,没有看到垃圾房。”吴先生2017年12月份购买了深业高榜山1号花园2栋的一套房子,吴先生向《华夏时报》记者反映,购房前一直在关注这个楼盘,在四周没有看到垃圾房,现场销售也没有提起,自己也根本不知道垃圾房的事情,所以更无从问起了。

深业高榜山1号花园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一期项目共5栋,于2017年11月开盘。业主们在2017年底和2018年上半年陆续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华夏时报》记者走访得知,小区内部的5栋楼房,已经伫立在小区花园的四周,业主合同显示,该房于2019年9月底之前交房。而该垃圾转运站则位于楼盘的东北面,靠近停车场路口,距离3号4号楼最近。

垃圾转运站主要为片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将小区垃圾收集点清运来的生活垃圾集中压缩处理后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可配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点等,服务半径1——1.5公里,用地规模240——1000平方米。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发布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显示,惠城区规划布置垃圾转运站156座,其中现状已建并投入使用的31座。

2019年2月,业主偶然间发现,在小区的东北侧有一栋新建的垃圾房。随即该消息在业主群里面炸开了锅。多位业主咨询了当时购房的销售,销售表示,该垃圾房为小区自用垃圾房。然而,业主就此事资询环卫局后得知,该垃圾房是该片区的垃圾转运站。

业主:购房前不知道垃圾转运站

《华夏时报》记者在惠州深业高榜山1号花园楼盘看到一栋建筑面积约200平米,层高6左右的垃圾房已经矗立在楼盘的东北侧。据现场施工的工人介绍,垃圾房距离最近的楼栋3栋不到30米,距离2栋不到100米。

“首先规划必须要公示,告诉市民特别是购房者哪个地方是中转站。”惠州市环卫局副局长林火明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必须要求开发商告知购房者,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垃圾站,整个小区建好以后是要验收的。验收不合格,没有按照规划的要求,就不能销售,这是刚性约束。”

惠州环卫局工程科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该处规划一直都是片区垃圾转运站。而按垃圾转运站建设规划文件,该转运站属于小型的转运站,压缩量小于50吨,距离建筑大于8米即可。

深业高榜山1号花园1栋和2栋是一期最先推售的楼盘,开盘时也一度引起了较多业主的关注。据购买了1栋一套三居室的金女士介绍,她在当时购房前后完全不知道垃圾中转站,销售在介绍楼盘时也没有提过,后来是听到邻居在业主群里面说起,才注意到,问了当时的销售人员。

金女士表示,销售给出的解释是小区自用的垃圾房。

而在2017年底购买了2栋一套三居室的赵先生向记者也表示,当时在购房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垃圾站,现场也没有被告知,直到前不久有业主发现了,才发现原来小区里面建了一个垃圾转运站。

吴先生向记者阐述道,当时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的是垃圾房,之后询问销售解释说是小区自用垃圾房,不明白现在怎么就变成了片区用的“垃圾转运站”。

而针对业主们的控诉,深业鹏基南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有业主提出销售员微信‘误导’一事,上次我们公司的律师已经跟业主解释过了。从法律上讲,没有经过公证提取的微信是不能做为法律依据的。毕竟现在微信造假也不是很难的事。”

沙盘是否标注成谜团?

3月初,深业高榜山1号花园业主就此事展开了“维权”。

在2018年3月份购买了4栋一套三居室的文先生向记者表示,在去年3月份看房时在沙盘上发现了楼盘东北侧的有个小房子的建筑(没有注明是什么字眼)当时就问销售,她说:该房是小区自用的垃圾房。文先生也因此没有购买离“小区垃圾房”最近的三栋,过后转而购买了4栋。

而针对业主提及的在购房前没有在沙盘上看到任何“垃圾转运站”的信息时,深业鹏基南方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沙盘上垃圾转运站的位置上一直都做了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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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表示,该提示性的小标牌是一直都有的,惠州市房管局会来核查现场,而且还会不定期暗访,如果没标注,开发商会被处罚的,会被停止销售。同时从该负责人提供的图片来看,在沙盘的一小型建筑上确实放有一块“垃圾运转站”的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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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此同时,从业主提供的现场沙盘照片来看,在原本垃圾转运站的建筑模型上,没有任何标注。

文先生向记者说道,要是知道这是这个片区的垃圾转运站,房子我也不会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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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站实地拍摄 黄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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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站实地拍摄 黄琼摄

因垃圾站引起的维权事件不在少数

记者在搜索网站上以“惠州垃圾站维权”等相关字眼搜寻时,便出来了多条业主因垃圾转运站维权事件。事实上,垃圾站遇上居民楼,引发业主维权和搁置工程的情况屡见不鲜。

而在21CN聚投诉的微博上,《华夏时报》记者发现,深业集团的另一个在惠州的项目鹏基万林湖生态美墅九期同样因垃圾转运站的事情在申诉。“开发商将沙盘区标注的垃圾房解释为小区杂物房,同时环境报告明确标注不设立垃圾中转站,最终却在小区建了一个服务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垃圾站。”该微博如是说到。

“不管建在谁的楼下都是不乐意的,但也不能不建,它作为一个城市的基本功能之一,就像家庭卫生间一样,不能没有。”据林火明此前介绍,部分开发商为了售楼不惜隐瞒垃圾转运站规划,也让转运站的建成投用陷入困境。前几年市区中心区按规划建设60多座垃圾中转站,目前实际上投用31座。一些小区规划本来有垃圾中转站,但常常是一期推到二期,二期推到三期,个别还把中转站放到幼儿园、小学旁边,结果引发居民投诉。

律师:开发商应主动告知购房者所购房屋周围情况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针对该情况表示,开发商在售房时明知该小区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仍隐瞒该事实未向购房者告知,或未在宣传册与沙盘上标示有垃圾中转站的,或未在预售现场公示的,根据《民法通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在售房时应当主动告知购房者所购房屋周围的情况,影响居住质量的情况。若存在重大影响居住的情况的,涉嫌进行虚假宣传及侵犯购房者知情权。同时开发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规划情况的,理应告知购房者实情,做好不利因素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针对购房前应注意的问题,郑博恩建议,1.了解购房资格:每个地方的购房资格均不一致,防止承担违约责任;2.了解银行贷款政策:充分了解购房首付款成数、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贷款条件等;3.了解学位情况:可以上政府信息平台查询房子是否属于学位房、学位房的归属、学位房是否已被使用过等。4.了解交通情况:可以用相关软件了解购房周边的交通线路。5.了解停车位情况:停车位的权属情况、停车位的数量、停车位的费用等;6.了解购房周边是否有影响居住环境的情况:例如周边是否建有变电站、是否有垃圾中转站、是否有不宜开设在中区内的大型餐饮店等。

购房者在准备购房时,应注意周边规划情况和不利因素。在与开发商签订一手房买卖合同时,若开发商拒绝将相关宣传内容作为要约,那么购房者应尽一定的审查义务,需要谨慎选择。购房者应尽量把广告中承诺内容写入房屋买卖合同中,这样才可以起到证明作用。与二手房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也需要把双方约定的特殊情况写入合同中。比如学位房使用情况、停车位情况、房子现状、房子家私家电留弃约定、主体变更约定。

责任编辑: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