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清废行动2018”专项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2018年,各式各样的环境保护督查,名目繁多,内容也不统一,让地方感觉有些混乱,而且忙于应付。
2019年,这一状况将得到改善。4月29日,在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表示,今年将统筹安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打击“洋垃圾”进口、“清废”行动等专项任务,将涉及同一地区的多项任务进行整合,一次检查多项任务。
“与统筹前相比,我们进行了估算,到地方进驻时间减少80%左右,并实现规模、人数以及地方配合工作量大幅减少,同时人员调配更合理、任务更高效。”他说。
“一次检查多项任务”
2018年11月,按照中央要求,环境部认真梳理了生态环境领域所有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经过梳理,过去,环境部曾经组织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共有27项,现在则减少为两项。一项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另外26项则分别予以撤销,或者合并为一项,即强化监督。“原则上,强化监督要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时间、步骤都要错开。”曹立平说。
同时,环境部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重点任务都整合到了一起,统一纳入强化监督,实现计划、任务、时间、地域、人员、方式等“6个统筹”,大家一起行动。
“目前,我们正在制定第一轮强化监督工作方案,将统筹安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打击‘洋垃圾’进口、‘清废’行动等专项任务,将涉及同一地区的多项任务进行整合,由同一拨人同一时段完成,即一次检查多项任务。”曹立平说
此外,在今年的督查考核过程中,除了监督执法,将更注重帮扶服务,提升效能。
“例如,督查人员组成中增加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可以帮助地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支持基层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曹立平说。
“正在筹划5月份的强化监督”
在具体实施上,强化监督每年将开展一次,每次分两个阶段进行。
“具体来说,就是每年4月至5月,9月至10月期间分别开展一次强化监督工作。其中4、5月份开展的强化监督,主要为了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建立台帐;下半年9、10月份开展的强化监督,则主要对这些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曹立平表示。
同时,环境部将设立统一的平台,虽然督查检查和现场考核包括多项任务,但所有任务都将纳入强化监督的同一个平台。
在管理上,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将统一负责强化监督的归口管理,其他各司局分工负责。
在操作上,同一时段,一个省份只会派驻一个生态环保工作组,并可根据需要设几个专业性小组。
“比如我们正在筹划的5月份的这一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清废行动、打击‘洋垃圾’进口、还有群众老百姓举报案件核查等,都将由一个大组到一个省份统筹组织,并保证一个地市、一个区县只有一个小组开展工作,一拨人同时要干几项活。”曹立平说,“现场人员可能既要承担‘清废’检查,又承担水源地检查任务,既提高效率,又保证质量。”
为提高监督效率,环境部要求,要压缩规模,缩减时间、减少会议,严格控制资料调阅的数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强化监督期间,原则上只召开一次会议,即与地方见面沟通,双方交流工作安排;只调阅一次材料,一个专项领域只填报一张表格,避免反复打扰地方工作;同时优化组织方式,确保一个地市只去一次、一个县区只有一个工作组。”曹立平说,“现场期间轻车简从、独立开展工作,主要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并促进解决,不替代、不干预、不打扰基层正常工作,自己安排吃、住、行,不需要地方陪同,既保证工作实效,又减轻基层负担。”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