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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坚:“两康财务事件”体现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失衡

石省昌 陈锋 2019-5-16 17:46:32

本报记者 石省昌 陈锋 北京报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坚认为,“两康”这种大股东资金侵占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体现了当前上市公司治理的失衡和缺陷。监管层非常重视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2018年10月份新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及强化了“三会”治理结构,加重了董监高的责任与义务,这是往好的方向发展。

其实像“两康”这种大股东资金侵占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从2018年年报披露来看,39家上市公司财报是无法表示意见,创历史新高,在这些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10亿级别的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两康事件并不是一个新现象,不是一个新问题,之所以引起市场关注,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资金量已经到了百亿级别,突破了市场的想像上限。所以,如果借助这次机会,国家进行一次全面的治理,从个案发生到制度生成,这倒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首先,两康事件体现了当前上市公司治理的失衡和缺陷。监管层非常重视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去年10月份新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及强化了“三会”治理结构,加重了董监高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在实践中,相当部分上市公司三会治理结构中存在明显的失衡,主要表现在股东大会过于强势,董事会在很多方面都流于形式,尤其是一些财务、投资等关键事项决策,都是听命于大股东,就是实际控制人。

这一点,我们观察一下董事会结构就可以看出,法律规定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构成,但是执行董事基本上都是由实际控制人本人或其亲属担任,独立董事也基本上是其朋友,少量上市公司会聘请一些行业专家、高校教授,这一点在民营企业中尤其突出。尤其结合在目前我国积极股东不发达,中小股东缺乏参与积极性的现实状况,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就基本重合了,董事会基本上就属于大股东的利益代言机构,而股东大会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大股东一人说了算,于是事实上给了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机会。

因此,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缺乏利益代言人,大股东缺乏制衡,客观上造成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够。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刚刚发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五似乎强化了这种倾向,该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了股东大会解除董事职务的无因性,司法解释的制定者本意是净化营商环境,明确股东权利至上原则,但是在上市公司这个层面,由于我国股份结构分布这一客观特色情况,实践中有可能会出现一种现象就是进一步削弱董事会的独立性,对于一些“不听话”的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大股东可以随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其董事职务。这一点建议监管层及立法机关要引起注意,及时出台配套政策。

目前这种较大面积出现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与目前大股东本身的利益实现渠道也可能有一定关系。日常监管及上市公司的业务落实中,将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块,这种本意是好的,但是执行中可能会走样,如限制大股东的减持、重组过程中要求大股东做出各种承诺等等,大股东也是商事主体,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如果强行要求他们60个月内不减持,这无异于回到当年股权分置改革以前的利益分配格局,客观上会造成部分大股东铤而走险,要么是资金占用,要么是内幕交易,要么操纵市场,最近市场上也出现了不少案例,如大股东利用隐蔽的资金平台参与公司的定向增发,通过减持实现利益等,建议监管层应确立良好的大股东利益回报机制,丰富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同向机制,而不是仅限于单方面限制大股东利益实现。

第二点是,现在问题出现了以后,如何解决问题,尤其是如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问题。这段时间市场比较热闹,大家都在关注实际控制人被抓了,未来可能承担什么责任,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了,罚多少款,甚至中介机构的责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挺重要,但是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可能会被忽视,那就是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问题。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中小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员工等。市场讨论说,让这些企业直接退市,让大股东破产,实际控制人坐牢等,想法都可以,但都无法充分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这相关的问题是,谁是真正应该对此承担责任的人?大股东肯定是,董监高也脱离不了,中介机构也可能有责任,但是上市公司是不是呢?这个就需要讨论了,上市公司是全部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公司,事情发生了以后,上市公司也可能是受害者,如果把上市公司直接“休克“了,那利益相关者们怎么办?

我们注意到,康得新有150亿左右负债(一季度数据),15万左右股东,数万员工,康美药业有452亿负债(一季度数据),有22万股东,在出事之前,这两只股票都是蓝筹股,数百亿市值,出事以后市值严重缩水,负面消息不断,公司日常经营肯定也会受到影响。

现在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采取立案调查措施,以期查清事实,还公众一个交待,肯定是积极正面的,但是在现行规则之下,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很多的事项都受到影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等,这些事情不可避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经营稳定性,进一步削弱公司价值,建议监管层除了迅速查清事实之外,与上市公司、属地政府机关等采取措施保障公司经营稳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