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科创板开市进入读秒倒计时,监管层对于相关的违规行为表现出零容忍,即便是对行业内头部券商的中信证券也毫不例外。
日前,证监会网站上连续对外发布三份行政监管警示函,分别对中信证券(600030.SH)及其两名保荐负责人朱烨辛、孙守安,科创板拟上市公司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这是继中金公司在保荐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擅自改动交控科技注册申请文件收到科创板第一单警示函之后,又一家保荐机构收到监管罚单。
在专业人士看来,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是两个极端个案,对其违规处罚主要体现出了监管层对什么可以容忍,对什么不能容忍,警示函会起到一定的震慑券商相关负责人的作用,但是还需要上交所经常开展一些针对券商的培训工作,无规矩不成方圆。
据《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在科创板注册生效的28家公司中,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的有4家,占比达14%,中金公司有2家,华泰联合证券有4家,中信建投有6家,“三中一华”占据了半壁江山。
内部控制薄弱
据证监会发出的警示函显示,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保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以落实“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和精炼”的问询问题为由,对前期问询要求披露的“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等内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删减。
另外,从7月1日到3日提交的7版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反馈意见落实函的签字盖章日期均为2019年7月1日,日期签署与实际时间不符。
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相关保荐负责人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一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指出,上述违规事项的发生,反映中信证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现责令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独立财经评论员布娜新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指出,擅自篡改注册数据等于突破上交所的“底线”,且已经有了前车之鉴。但业内对于私自修改招股书这件事远远未能充分认识,工作的疏忽和遗漏暴露了内部各岗位缺乏有效管理。遭遇处罚的分别是两家头部券商,这代表科创板审核工作是一视同仁的,只要内控方面有薄弱点,都可能会“吃”罚单,即便头部券商,也应恪尽职守,不应存在侥幸心理。
科创板上市未受牵连
科创板开市进入读秒倒计时。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对中信证券以及柏楚电子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并未影响其上市进程。在上交所披露的科创板企业最新动态显示,柏楚电子的状态为注册生效,更新日期为7月9日。
截至7月18日,共有28家科创板企业注册生效,而第一批锁定为25家,在先后顺序上,柏楚电子位居26位。
“券商的错不能牵连企业,只要企业没违法违规就不受影响”某上市券商投行负责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券商肯定不想出现问题,具体原因不好说,还要具体分析。”
“私下修改数据,虽说不会影响上市,但是既然领了罚单,还是要注意的。罚单多了,也会对券商的信誉形成一定的伤害。”一位资深市场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如是说。
那么,中信证券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被众多机构看好其未来前景并给予推荐,此次收到监管层的警示函,是否会对公司发展造成影响?此前中金公司出现类似篡改招股说明书的行为被处罚,为何此次仍继续重蹈覆辙?是因为相关的业务量较大出现疏漏还是其它?证监会要求整改,具体措施又是什么?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针对上述诸多问题,《华夏时报》记者两次发送了正式书面采访函,均未收到回复。记者致电F10预留的电话,对方表示该号码系投资者热线拒绝回应媒体相关问题。
截至7月18日,中信证券的股价连续两日低迷,跌幅达2.32%。同花顺数据显示,7月18日,中信证券现身沪股通十大成交活跃股,位居沪股通港资成交额第10位,港资总计成交2.20亿元。其中,买入6645.73万元,卖出1.54亿元,净卖出8733.75万元,净卖出额占该股当日总成交量的4.41%。
7月13日,中信证券最新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业绩快报显示,公司业务稳步发展,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上升9.33%、15.83%。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