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帅可聪 刘春燕 北京报道
7月23日,深交所作出三份通报批评处分决定,中利集团(002309.SZ)、*ST罗普(002333.SZ)、华西能源(002630.SZ)等三家公司因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被通报批评,一同被通报批评的还有这三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主要高管。
上述三家公司证券事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造成预披业绩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公告为准。其中一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直言,被通报批评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三家公司中,预披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最大的为中利集团。该公司最开始预计净利润超3亿元,多次修正后变为实际亏损近3亿元。
具体来看,2018年10月26日,中利集团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亿元至4.8亿元。2019年1月31日,中利集团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3515万元至5052万元。2019年2月26日,中利集团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3,088万元。2019年4月15日,中利集团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2.83亿元。2019年4月23日,中利集团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88亿元。
深交所表示,中利集团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金额分别为-3.23亿元和-3.19亿元,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中利集团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深交所同时对中利集团及公司董事长王柏兴、董事兼时任总经理陈波瀚、总经理王伟峰、财务总监吴宏图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ST罗普方面,该公司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金额分别为-1.5亿元、-1.6亿元,*ST罗普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正确修正。深交所对*ST罗普及该公司董事长吴明福、董事兼总经理钱芳、财务总监俞军等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
华西能源方面,该公司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金额分别为-1.82亿元和-1.86亿元,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华西能源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对华西能源及该公司董事长黎仁超,董事兼总裁毛继红,董事、副总裁兼时任财务总监杨向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表示,三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资料显示,中利集团主营业务包括光电缆产业链、光伏新能源、军工电子等。*ST罗普主要业务为铝合金铸棒、铝合金挤压型材及其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华西能源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则包括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营运等。
7月24日,在科创板股票全线大涨的情况下,市场乐观情绪较浓。截至收盘,沪指上涨0.8%,深成指上涨0.99%,创业板指上涨1.22%。中利集团、*ST罗普、华西能源等三家上市公司股价分别上涨0.14%、1.66%、1.08%。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