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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骗税超亿元被罚 *ST中绒重整阶段再收关注函

陈锋 吕方锐 2019-8-16 14:41:10

本报记者 陈锋 吕方锐 北京报道

2012年到2013年期间,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ST中绒,000982.SZ)通过与11家公司签订489份虚假出口销售合同,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款逾1.2亿元。近日该公司公告称,收到税务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除被追缴上述逾1.2亿元退税款外,还被处以等额罚款。

8月14日,深交所发布对*ST中绒的关注函,除了要求说明税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外,还提及公司往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目前*ST中绒正处在破产重整阶段,存在资不抵债的可能,而上述退税款和罚款仍未缴清。8月16日,《华夏时报》记者联系到了*ST中绒的重整管理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仍在进行债权申报统计。根据相关规定,退税款会作为税务机关的债权登记在案,但不同于普通债权,退税款享有一定优先权。他还表示,因公司已经进入重整阶段,根据相关规定,罚款无需缴纳。大部分退税款此前已经由几名当事人缴纳,余款相对较少,因此上述退税款和罚款对公司重整的影响不大。

时任董事长马生国获刑三年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宁01刑初18号)的审判结果,2012年至2013年间,*ST中绒与群泰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东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数码商城有限公司、德利纺织(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鸿源纺织品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签订了489份虚假的出口销售合同。

这些交易不提供资金和产品,只借用*ST中绒的出口资质,假报出口业务,通过虚假收汇,提供虚假资料,在无货出口的情况下,通过“买单”、“配货”申报出口,获得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之后*ST中绒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采用上述手法,2012年至2013年间,*ST中绒虚假报关出口货物合计约近1.2亿美元,骗取出口退税款逾1.2亿元人民币。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向*ST中绒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管理办法,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除追缴所骗取的退税款外,并处1倍的罚款。

相关判决确认,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已追缴赃款人民币约1.1亿元,扣押两涉案被告人的现金2.2万元。违法所得不足部分(约1023万元),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

税务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限*ST中绒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另外,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生国及其他主要责任人员林某某等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华夏时报》记者掌握的二审刑事裁定书载明,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马生国于2015年10月22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5月12日作出的刑事判决,判处马生国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林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其余几名被告人获刑三年或四年。

因这一涉税事件,2017年8月深交所还对*ST中绒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司法机关未认定*ST中绒涉及单位犯罪。

另据公司公告,这一涉税案件对公司2012-2013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相应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受影响的各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信永中和”)对*ST中绒因控股股东涉税案件导致的历年财务报表差错进行了更正,并作了专项说明。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说明,信永中和作为*ST中绒2012-201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认为*ST中绒就实际控制人涉税案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进行的自查,其原则、依据和方法基本合理,未发现相关差错更正重述金额存在重大不合理情形。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想向公司进一步确认上述案件对公司财报数据的影响,以及是否已经对所有会计差错、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2016年11月29日,*ST中绒回复深交所关注函,马生国曾在回复中承诺,相关退税款由其负责退还,上市公司不承担相应的税款补缴责任。如果未来上市公司因此产生了相应税款补缴责任,其将替代上市公司承担该项责任。

深交所在8月14日的关注函中,要求*ST中绒回复,此次税务机关向公司出具的决定书,要求追缴税款和罚款,是否由马生国承担。如果马生国不承担这一责任,公司是否拟向其追讨,且说明追缴税款和罚款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

2019年7月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ST中绒的重整申请,《决定书》指定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推荐的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担任中银绒业管理人。

*ST中绒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已经全面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7日。截至2019年8月13日下午5时,共有9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96笔债权,申报金额为人民币近63亿元。

而公司2018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则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