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锋 吕方锐 北京报道
8月22日,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基蛋生物,603387.SH)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三位股东拟减持基蛋生物股份,减持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0%。根据公告,减持股份数额和三位股东总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额相同。本次减持为“清仓式”减持。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以来,因上述三位股东减持,基蛋生物已经先后收到过来自证监会的警示函和上交所的通报批评。
基蛋生物三位股东均为投资机构,为何坚持要在今年减持?8月23日《华夏时报》记者联系到了基蛋生物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三位股东背后的实际控制主体是谁,三位股东减持主要还是因为有资金需求。其个人认为三位股东集中“清仓式”减持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但据称公司目前没有稳定股价的相关安排。
“清仓式”减持
根据8月22日公告,此次减持的三位股东为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捷富投资”),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捷朗”), 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维思”)。
拟减持原因为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捷富投资、维思捷朗、杭州维思均受同一主体控制。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截至公告当天,捷富投资持有基蛋生物股票约16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杭州捷朗持有基蛋生物约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1%;杭州维思持有基蛋生物约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7%。
三位股东拟自8月22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3月9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约29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约52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约1040万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约2900万股。
公告称,本次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三位股东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告还提示,减持计划系三位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三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为何减持?
几个月前,上述三位基蛋生物的股东曾进行过减持,但违反了相关法规。
4月15日,基蛋生物公告称,三位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三位股东出具警示函。
公告载明,2月12日,三位股东披露减持计划,并于同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基蛋生物股份合计53.38万股。三位股东未能在首次减持公司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相关规定。
5月2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下称“决定书”),当事人为捷富投资和杭州捷朗。
上交所查明,截至2月12日,捷富投资、杭州捷朗分别持有基蛋生物股票约1168万股、8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约6.28%、4.72%。
2月12日当天,捷富投资、杭州捷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基蛋生物股票31万股、20.38万股,合计减持51.38万股,占基蛋生物总股本的0.2762%,减持总金额约1420万元,但未按规定在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另外,根据基蛋生物招股说明书,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曾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届满后减持的,应当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减持计划;如未能履行这一承诺,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持有股票增加6个月锁定期。其持有股份已于2018年7月17日上市流通。
但这次减持违背了这一承诺,没有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事后,上述股东于2月19日通过基蛋生物发布公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并主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即承诺自2019年2月19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上交所认为,两位股东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按规定在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上述股东在限售期满后减持公司股票,未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违反了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公开承诺。
因此上交所对基蛋生物两位股东予以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由上交所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基蛋生物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解释称,从去年三位股东所持股份出了解禁期后,三位股东就一直要想退出,所以就一直在减持。2月份违规减持,是因为减持期间恰逢过年前后,操作人员经验不足误操作了。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