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宏观 金融 证券 产业 公益财经 地产 能源 健康 汽车 评论 人道慈善

https://uploads.chinatimes.net.cn/article/20191028202457068estvRAW.png

区块链引爆金融行业 专家建议放手探索

刘陈希婷 2019-10-28 21:34:18

本报记者 刘陈希婷 北京报道

受上周中央关于区块链的讲话精神,本周一开盘,A股区块链概念股逾百股竞价一字板涨停。

不仅如此,沉寂许久的“币圈”也如同过年。从上周六开始,市值排名前100的数字货币,约9成以上的币种涨幅超过15%,超过15只品种涨幅超过30%,其中,比特币的涨幅一度超过40%,价格突破1万美元大关。

对此,北大经济学博士刘昌用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国家在鼓励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发展的同时,应加强区块链相关的经济与法律研究和知识的普及,并先行在相关监管部门中加强学习研讨,提高监管能力。另一方面,需明确区块链产业应用的底线红线,在谨慎甄选,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让区块链企业明确哪些坚决不能做,从而放手尝试和探索新的方向。

曾接连提示风险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8月,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2019年3月2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官网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部分媒体、社交平台、研究团体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发币揽财为目的,交易炒作升值为利诱,利用“研究”、“论坛”之名,宣传“ICO”、“IEO”、“STO ”、“稳定币”、“积分币”、“数字货币”等,以此进行培训、项目推介、融资交易等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活动。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借机炒作区块链概念,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带来社会风险隐患。

刘昌用表示,近几年监管接连发文防范炒作风险,应该是为了更好地防止区块链产业发展被利用来制造金融泡沫,甚至用于商业欺诈。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也会产生实际的效果。

应加强顶层设计

事实上,区块链应用与数字货币有着本质区别。有业内人士指出,广大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BCF新加坡区块链技术基金会会长朱红兵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不管是什么样的大V大咖来背书,只要是拿你的人民币去买对方自己发行的数字货币,那么危险就是非常巨大,因为大概率会归零。即使对方声称,他这个数字货币有实物做背书,也要万分小心,因为他的实物很可能是加了10倍或者100倍的杠杆来卖给你。

“投资者要知道,任何买卖原始数字货币的行为都有极大的风险,很可能血本无归”。朱红兵提醒投资者,一旦发生问题之后,应该赶紧去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说明你是从哪里买的,从哪个人买的,你的人民币给了谁,背书的人是谁等。

不过,要在推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同时,从根本上遏制炒作困难依然比较大。

刘昌用认为,一是因为区块链技术还在创新试验当中,其所带来的商业模式的改变也尚未成熟,仍在不断试错摸索,相关经济活动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存在、也需要风险性的投资甚至适当的投机。二是因为目前对区块链技术应用相关的认识和理论很不成熟,相关经济行为的性质和影响尚未形成共识,需要实践检验,也需要研究评判。因此,操作上识别哪些区块链应用应当扶持,哪些属于炒作还有一定的困难。

在朱红兵看来,在管好虚拟货币的滥发和诈骗的同时,还应当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实施监管速度,让真正懂区块链技术的人来协助监管。

刘昌用建议,一是在鼓励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强区块链相关的经济与法律研究和知识的普及,并先行在相关监管部门中加强学习研讨,提高监管能力。二是明确区块链产业应用的底线红线。在谨慎甄选,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让区块链企业明确哪些坚决不能做,从而放手尝试和探索新的方向。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