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帅可聪 刘春燕 北京报道
提及内幕交易,许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巨大利益被非法侵吞。但在一些时候,事实可能并非如此,内幕交易者也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
1970年出生的沈利新(女)就有着这样的尴尬遭遇。她以每月2%的利息向别人借款300万元,内幕交易四川金顶(600678.SH)。然而,这笔内幕交易不仅没能挣到钱,还亏了95万元。在近日,她还因内幕交易收到了四川证监局开出的10万元罚单。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事实上参与内幕交易最终导致亏损的案例屡见不鲜,投资股市并不简单,投资者应当尊重市场、敬畏市场。
四川金顶收购案遭泄密
11月8日,四川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这起内幕交易案的细节。据披露,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控股四川金顶后,一直想推动四川金顶往新能源领域转型。2018年2月13日,四川金顶董事长梁某单独向董事潘某交代,让潘某与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科技)沟通。2018年2月13后,2018年2月25日前,潘某与海盈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某义沟通后,曾某义表示有合作意向。
2018年2月25日后,2018年3月2日(元宵节)前,梁某、潘某、曾某义在潮汕人开的自己人家宴(餐馆店名)见面,曾某义表示愿意出让海盈科技的控制权。不久之后梁某、潘某、曾某义第二次见面,再次商谈,确定继续推进收购事宜。2018年3月23日,四川金顶相关人员开会,确定推动收购事宜。会后,四川金顶人员与海盈科技董秘罗某瑶联系,调取海盈科技相关财务资料。2018年4月17日晚,四川金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四川金顶收购海盈科技36.5625%股权的最初估值为约4.68亿元,占最近一期四川金顶经审计总资产的107.29%,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梁某、潘某、曾某义见面时,曾某义当时表示愿意出让海盈科技的控制权。这次面谈有收购双方主要负责人参与,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鉴于收购双方对会谈的具体日期不能准确确认,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应不晚于2018年3月2日,终点为2018年4月17日晚四川金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曾某义作为海盈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参与了四川金顶收购事宜,是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
沈利新于2015年左右认识曾某义。2018年2月底左右,曾某义与沈利新在“1979”柏瑞思私厨(餐饮店名)单独见面2-3次。2018年3月份下旬,曾某义与沈利新又在“1979”柏瑞思私厨单独见面2次。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沈利新与曾某义还存在多次通讯联系。
而就在与曾某义密切联系之际,沈立新借用他人账户开始了内幕交易。
高息借款内幕交易反亏损
沈利新先是与陈某签署了借款协议书,约定由陈某提供其在光大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及300万元资金,由沈利新独立进行操作,并每月支付陈某2%的利息。根据沈利新与陈某的约定,沈利新实际与陈某的证券账户具有控制关系,对陈某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证券具有管理、使用和处分的权益,属于以他人名义买卖证券。
值得注意的是,每月2%的利息换算年利率高达24%,已经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沈利新每个月就需要支出6万元的利息,如此参与内幕交易不得不说具有豪赌意味。
然而,内幕交易并未带来想象中的巨大收益。据披露,沈利新借用的证券账户交易四川金顶股票情况如下:2018年3月23日至4月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合计委托买入四川金顶259700股,涉及金额2624542元,委托卖出四川金顶11800股,涉及金额120478元。2018年10月25日,申报买入56600股,买入金额322054元;10月31日至11月12日,陆续全部卖出(304500股),账户亏损约951450元。
从结果来看,这无疑是一笔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的交易。四川证监局查明,在2018年3月23日买入四川金顶股票前该账户从未交易过四川金顶。该账户买入四川金顶的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还存在交易品种单一,资金量放大等情形。该账户在内幕交易敏感期内交易明显异常。沈利新未提供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四川金顶股票。
最终,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沈利新处以10万元罚款。
涉案收购饱受质疑中终止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内幕交易涉及的收购案曾因质疑不断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四川金顶欲将主业由石灰石扩充至新能源锂电业务本是好事一桩。2018年7月16日晚间,四川金顶发布公告,拟4.68亿元收购海盈科技36.56%股权,并向海盈科技增资6000万元,最终获得海盈科技39.4%股权。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值确定为12.8亿元。
但根据评估机构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用收益法评估的海盈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81亿元,与母公司口径账面净资产2.54亿元相比,评估增值10.27亿元,增值率404.04%。也就是说,这笔收购交易的溢价率超过4倍。
因高溢价引发质疑的同时,这笔交易也引发了监管层的极大关注。公司分别于7月27日、8月14日、8月28日连续收到上交所下发的三封《问询函》。上交所不仅要求四川金顶对此次并购的合理性等问题进行补充说明,还特别关注该交易是否属于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所称“三方交易”类型。
这三封问询函形成了巨大压力。2018年9月4日,四川金顶公告称,三次问询函回复资料仍有部分事项尚待进一步核实和完善,经申请公司决定延迟回复。
然而,十天后的9月14日,回复依然没有做出。公司当晚却公告称,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充分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笔交易自此告吹。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