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消息称,鉴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证券)违法为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已不符合持续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且逾期未能改正,严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根据规定,证监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撤销华信证券的全部业务许可,并委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成立行政清理组,对华信证券进行行政清理。
在行政清理期间,证监会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华信证券的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同时,证监会派驻风险处置现场工作组,对华信证券、行政清理组及托管组进行监督和指导。行政清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目前,华信证券业务全面收缩,风险已有效隔离,客户资产安全,同业业务了结,员工基本稳定。行政清理期间,托管组将继续保障证券经纪等业务的正常运行,保持存续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行政清理组将依法组织转让证券类资产,并妥善安置客户和员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华信证券撤销业务许可并实施风险处置系针对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的个案,目的是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整肃行业纪律,严厉打击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规经营是证券行业发展的底线,中国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多起违法被查明
“简直不要太猛!”华信证券的违规令网友们惊叹。
据证监会披露,2018年5月9日,华信证券因违法为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采取限制股东权利的监管措施。
2018年5月10日,华信证券因违规开展资管业务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华信证券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2018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责令公司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再次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公司仍未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2018年8月,中国证监会对华信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经查明,华信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将自有资金为股东提供融资;二是以购买和租赁房产名义向股东关联方划款;三是以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为股东提供融资。
证监会对此表示,华信证券违法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且至今未改正,严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公司已不符合持续经营证券业务规定。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撤销华信证券全部业务许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监管措施,并对华信证券进行行政清理和托管。中国证监会将有序推进处置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风险处置全面展开
据证监会披露,依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规定,华信证券的风险处置包括以下工作:
一是撤销全部业务许可,进行行政清理和托管。行政清理组负责管理华信证券的财产、印章、账簿和文书等资料,核实资产负债有关情况,依法追收被占用资金。同时,行政清理组将在中介机构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合规、市场化的原则转让证券经纪等业务相关证券类资产。在此过程中,托管组将继续保障证券经纪等业务的正常运行,保持存续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是稳妥做好存续证券业务转移和客户、员工安置工作。行政清理期间,行政清理组将与受让方积极沟通,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稳妥做好业务转移和客户、员工安置工作。证券类资产转让后,受让方承接华信证券存续业务,接受客户和员工安置。
三是行政清理工作完成后,华信证券剩余资产、负债依法纳入华信集团统一处置。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专业机构的主观意愿、专业能力、业务资质、过往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遴选确定,分别委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信证券风险处置的行政清理机构、托管机构。专业机构按照《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中国证监会对专业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可以看到,自2018年3月华信证券违法违规风险爆发以来,中国证监会向华信证券派驻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控。现场监控一年多以来,公司妥善处理了涉众债务,逐步压缩业务规模,同业业务了结,客户资产安全,无逾期未清偿债务。
客户资产安全
目前,华信证券经纪业务客户资金、资产安全完整。华信证券经纪业务客户资金按规定存放于第三方存管银行,并纳入全市场客户资金监控系统的监控。华信证券客户持有的证券资产按规定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安全充分保障。行政清理期间,托管组负责华信证券经纪业务的正常运行,客户证券交易不受影响,客户证券买卖、资金转入转出正常进行。证券类资产转让后,受让方将按规定履行经纪业务客户的交易服务及账户管理等职责。
同时,目前,华信证券无新增资管业务,剩余存量资管产品绝大部分已进入清算程序。行政清理期间,由托管组履行相关产品清算及管理职责,并与产品托管人依法协商确定未了结产品的后续安排。
此外,在行政清理期间,托管组保持存续投行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约定,履行存续项目的持续督导和受托管理等职责。华信证券的证券类资产转让后,发行人可自愿选择由受让方履行持续督导和受托管理等职责,也可选择其他具备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证监会对券商的监管一直非常严格,此次对华信证券的处罚,可谓行业内少见。在资本市场全面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提速的背景下,券商的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违规将无处遁形。对于中小券商而言,唯有走精细化品质路线才是生存之道,也是券商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一位券商行业分析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