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钱端案”又有了新消息。
12月10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在中国检察网回复钱端投资人称,“我院于11月20日对左创宏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现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中,案件最新情况请向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了解。”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1月,招商银行合并原现金管理部和贸易金融部,正式组建交易银行部,由原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左创宏出任交易银行部总经理。而目前左创宏的职位是招行佛山分行行长。
同时,资料显示,钱端APP运营主体为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136.364万元。
今年5月,钱端公司公告称,投资产品无法按期履约与招行相关,已于2019年5月22日向招行发出律师函,要求招行对截至5月20日已开展的业务提出处置方案。
据其所述,自2018年12月起,招行发布的部分项目开始出现逾期,后续逾期待兑付的金额约14亿元(含投资额及投资收益)。
不过,在钱端发布公告后,5月27日招行则发布了一条澄清声明,称已于2017年4月终止了与钱端公司的所有合作,目前招行与钱端公司及钱端APP无任何关系。
招行表示,关于钱端公司公告声称逾期资产与该行相关,并与该行协商处置方案的问题,此为钱端公司的虚假陈述,逾期资产与该行无关,不存在该行与钱端公司协商处置方案的情况,该行与钱端公司的原合作中也不存在钱端公司公告声称的“招行负责审核并投放产品信息”的合作内容。
而就此,钱端公司与招行开始了几轮的互相“甩锅”,将责任归为对方。
直到6月26日,钱端与招行之争才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论,即当日,广州天河警方发布公告称,接到多名在钱端APP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事主报警,初查发现有犯罪事实,已立案侦查,同时开放案件网上登记。
8月份,多份消费者投诉事项回复函显示,广东银保监局和北京银保监局认定招行存在违规行为。广东银保监局发出的回复函显示,经查,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员工曾于2016年3月向投诉人推荐“钱端APP”,推荐过程中未完整告知招商银行与钱端APP产品的信息见证关系,未准确对风险进行提示。上述行为违反《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简称“38号文”)第九条的规定,该局已约谈该分行相关负责人。北京银保监局发出的回复函显示,经查,招商银行北京立水桥支行原客户经理于2015年向投诉人推荐钱端APP,违反“38号文”第十一条、十三条等规定,该局将责令该行限期改正。
接着11月21日,钱端平台实际控制人陈某及相关涉案人员等4人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天河警方现已冻结部分涉案资金及房产。
11月27日,针对招商银行涉案人员被拘留逮捕一事,招商银行曾对本报记者回应称:对于有员工涉“钱端案”的相关信息,以公安机关正式公告为准。如有员工涉嫌犯罪,银行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回避、不护短、不姑息。后续银行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在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司法机关作出裁决后,依法依规,承担应负的责任。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