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新三板的改革持续深化,从制度建设到公司治理,对违法违规绝不放过。
1月10日晚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外发布消息称,2019年,全国股转公司共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751份,涉及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1914人次。
据悉,纪律处分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规及公司治理违规,合计占比96%。其中以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居多,为年度监管重点。
《华夏时报》记者进一步获悉,为保障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顺利实施,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提高挂牌公司质量的总体工作安排,开展“落实治理新规,提升治理水平”为主题的专项行动。特别是,把好挂牌公司的“入口关”,做好落实新《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准备工作,压实主办券商责任。同时,对于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的公司,研究市场出清路径,畅通挂牌公司的“出口关”。
全国股转公司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完善挂牌公司治理机制,筑牢挂牌公司治理基础。挂牌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财务规范性,是挂牌公司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将研究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高挂牌公司质量,为新三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压实主办券商责任
近期,修订后的《证券法》已经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也已发布实施。
据《华夏时报》记者进一步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挂牌公司按照规定完善公司治理,主办券商做好督导工作。
第二阶段,全国股转公司将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对市场主体开展培训,充分向市场主体解读《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二是要求主办券商督导申请挂牌公司按照《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把好挂牌公司的“入口关”;三是督促存量挂牌公司按照要求完善治理制度,规范董监高任职,做好落实新《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准备工作,提高挂牌公司的治理质量;四是压实主办券商责任,要求主办券商督导挂牌公司完善治理制度。
第三阶段,全国股转公司将结合挂牌公司完善治理的情况,对相关挂牌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行为规范;督促未及时落实要求的公司进行整改提高。同时,对于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的公司,研究市场出清路径,畅通挂牌公司的“出口关”。
为改革保驾护航
“董秘一家人”创始人崔彦军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公司治理规范是新三板深化改革成功的关键,以避免或减少违规对改革步伐造成的冲击。“出口关”就是强化挂牌公司不合规的退市制度。
崔彦军认为,拟申报精选层的挂牌公司,需要尽快落实规范治理的新要求,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规范董监高行为等,才能进行申报。
“监管从以往追求数量,向提高挂牌质量转变,相信将改变新三板投融资环境。为更多投资机构,包括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投资新三板创造条件。”崔彦军指出,随着即将推出的退市管理制度,强制退市将变成常态。
资深新三板评论人、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则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挂牌公司质量是新三板作为一个证券市场的根基,质量的高低决定着新三板市场的成败。没有批量的优质公司,一切改革设想都会是无米之炊,所以挂牌公司的质地既是新三板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生命线。而挂牌公司治理水平则成为公司质量这个生命线最基础的工程和最重要的保障。
在周运南看来,全国股转公司把全面深改举措后的第一个专项行动落脚于公司治理,这既表明挂牌企业在公司治理上还有很多改进提高的地方,也证明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希望借助于这次专项行动,能帮助挂牌企业建立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挂牌企业稳定高效成长,有效提高挂牌公司质量,保证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周云南如是说。
编辑:高艳云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