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丹丹 单美琪 北京报道
被称作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的信用报告正式完成升级换代,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上线了!
1月19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记者注意到,在二代个人征信报告中,增加了不少新内容,“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就业状况”、“国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上级机构”、“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等企业信息都首次收纳其中。
征信报告关乎人们生活的诸多方面,买房,买车的贷款申请等等。记者了解到,与第一代不同的是,此次升级后征信系统中不良记录会被保持5年。同时,“假离婚买房”或将行不通以及炒房客也将被有效遏制。
而对于报告中还预留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一事,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日前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征信系统信息采集边界问题上,各国家对个人敏感信息的定义范围皆有不同,但很多国家规定征信机构在收集个人信用信息时,无需数据主体同意。事实上,个人信息或数据保护法律相当多情形并不适合于征信业。
升级版影响覆盖10亿人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宣布自19日起,征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同时,与一代相比,二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丰富了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内容。
其中,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新增了相关数据项格式,主要包括:个人增加“共同借款”、“循环贷款”、“信用卡大额专项分期”、“授信协议信息”等信息;企业增加“循环透支”、“企业为个人提供担保”、“逾期总额、本金和月数等逾期指标”等信息。按照二代征信系统功能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上述新增数据项有待于下一步二代格式数据报送功能上线后,金融机构开始按照二代格式报送数据时才会展示。
还有部分数据是新增展示。例如,个人信息增加展示“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就业状况”、“国籍”、“联系电话”等,直观展示个人“5年还款记录”;企业信息增加展示“上级机构”、“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等。
另据央行征信中心介绍,一代征信系统于2006年正式运行,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底,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分别接入机构3737家和3613家,基本覆盖各类正规放贷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征信系统的升级,将会影响超过10亿人。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征信系统收录10.2亿自然人、2834.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2019年,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查询量分别为24亿次和1.1亿次,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57万次和29.6万次。
目前,个人征信查询方法目前主要有三种,即自助查询机查询、柜台查询和网上查询。其中前两种为线下查询,打开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在客户服务板块点击进入“全国各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点联系方式”可见,其中公布了全国各征信分中心的相关信息,点击分中心名称后的红字“详细”,即可看到所有的具体查询网点。
记者还发现,与一代格式信用报告相比,二代格式信用报告在内容上增加了多项信息。但是,对于热议的“假离婚”买房一事,“共同借款”一栏没有更多信息。
“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征信中心在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设计展示“共同借款”信息,是为了更为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状况。
其实,早在1月17日,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曾就“共同借款”信息是否会随借款主体变更而更新等一些列问题予以了解答:“若共同借款协议解除,系统会根据报送更新信息。”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后续共同借款协议解除,金融机构向征信系统报送更新信息后,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将不再展示这笔贷款信息。
水电费信息尚未纳入
而关于征信系统信息采集边界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目前,二代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电费缴费信息。
20日,记者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发现,报告中预留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对此,业界认为,虽然这只是预留好的格式而已。但这也意味着,未来,可能会采集水电费缴费信息。
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曾对外表示,根据国际征信业发展趋势和实践,“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能够反映借款人的偿还意愿,有助于帮助缺乏信贷记录的信息主体获得融资。对没有信贷记录的人群,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集“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有助于帮助其建立信用记录,促进其获得信贷。
“未来,在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并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后,才会进行采集和展示。”其进一步补充,同时强调数据采集的前提要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
另外,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日前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各个国家对个人敏感信息的定义范围皆有不同,但很多国家规定征信机构在收集个人信用信息时,无需数据主体同意。事实上,个人信息或数据保护法律相当多情形并不适合于征信业。
“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对于征信业未来发展,该人士建议说,“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原则;同时,逐步健全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重点加强金融领域个人数据保护。”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