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报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从1月25日接获有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举报后,义乌只用5天时间让想趁着疫情发国难财的人好梦破灭。《华夏时报》记者获悉,1月30日,义乌市检察院依法对邵某娟、毛某娟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查获15万只问题口罩
1月25日晚,陆续有网民通过微博举报称,义乌有小作坊正在制造“假冒伪劣口罩”,并在微博中附上了爆料人的聊天记录、制作现场照片,以及制假作坊的地址。爆料网民称,根据作坊主的通话显示,假冒伪类口罩数量巨大,达到700万只,如果流通或者发往疫区第一线,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消息通过网络发酵后,引发网友热议,也引起义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月25日晚上20时许,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前往多个地点开展检查。
1月26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连续发声回应假口罩事件,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查获“清轻”牌一次性口罩70箱,共计10万余只;无标识口罩11箱,共计5万余只。在另一处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有两个待邮寄的快递包,内有桐城市康溪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溪”牌KN95型3D折叠口罩45个。执法人员当场已对上述物品进行查扣,现场未发现网友所称的“3M”标识口罩。
同时,案件中两名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传唤到位,后续处置情况会及时向网友公布。
1月27日,义乌市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这是一起通过微信销售假冒“3M”防护口罩的案件,共涉及5人,其中4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警方刑拘,还有一人在逃。
倒卖2万个口罩获利19万
在警方1月27日刑拘4名犯罪嫌疑人后,《华夏时报》记者获悉,1月28日义乌市检察院对该案开展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明确后续侦查方向。1月30日,义乌市公安局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邵某娟、毛某娟移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同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邵某某、毛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根据检察机关介绍,犯罪嫌疑人邵某娟(女,浙江建德人)系外贸从业人员,得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市场急需口罩,便至义乌寻找货源转手卖出以赚取差价。1月25日,犯罪嫌疑人邵某娟先后两次分别从田某某(男,黑龙江人,另案处理)处购置劣质仿冒“3M”口罩共计2万个,并将涉案口罩出售给犯罪嫌疑人毛某娟(女,浙江义乌人),销售金额达18万余元。后犯罪嫌疑人毛某娟通过微信又将该批口罩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19万余元。
最核心一点是,通过源头跟踪,侦查机关已将该批售出的劣质仿冒“3M”口罩全部截留并查扣。
1月30日,检察人员对倒卖假冒伪劣口罩的犯罪嫌疑人邵某娟发出“灵魂拷问”:“口罩已经全部追回,你有没有想过,这批口罩如果用在一线医护人员身上,会是怎样的后果?”邵某娟痛哭流涕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真的把口罩全都烧掉,用我的命换他们。”
根据检察官的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邵某娟、毛某娟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销售伪劣防护产品,将依法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