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2020伊始,又有两家支付机构收到央行开出的巨额罚单!
日前,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开联通”)和银盈通支付有限公司(简称“银盈通”)因涉“反洗钱”等问题合计被罚没超4000万元。
具体来说,这两家支付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违法行为。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在接受采访时分析指出,相比其他传统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在反洗钱相关的建设上,力量相对薄弱,也因此成为反洗钱监管出现罚单的重要领域。
针对被罚之后的后续整改情况,《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开联通官网所留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回复称,会应监管要求进行相关整改,后续业务不会受影响。银盈通官网电话在接通后则显示“作息忙”。
开联通、银盈通两家支付机构合计被罚没超4000万元
日前,开联通和银盈通两家支付机构收到了巨额罚单。
根据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布显示,这两家支付机构分别被罚2372万元和1855万元,二者合计罚没超4227万元。
主要是因为它们违反了两项反洗钱的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以及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开联通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60万元;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39万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五款等规定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罚款550万元;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条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95万元,合计罚款944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四十六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第七项等规定,对开联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9.636819万元,并处罚款980.636819万元,罚没合计1380.273638万元。
银盈通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21万元;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50万元,合计罚款271万元。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四十六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对银盈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6.934322万元,并处罚款911.827972万元,罚没合计1518.76229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对这两家支付进行了“双罚”,即除了对支付机构处罚外还直接对高管进行了罚款。
其中,对开联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合计罚款48.4万元;对银盈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合计罚款65万元。
对此,有分析人士表示,近年来,针对违规严重的一些机构,监管部门实行“双罚”制度,除了对支付机构处罚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资料显示,开联通成立于2010年11月,于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主要业务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互联网支付、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许可;银盈通于2005年4月在北京注册成立,于2013年1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北京市、山西省、云南省、贵州省)、互联网支付(全国)。
反洗钱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事实上,近年来,反洗钱已经成为第三方支付受罚的重灾区。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上述开联通、银盈通之外,此前就已有多家支付机构涉“反洗钱”问题被罚。
比如1月10日,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瑞银信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被处以罚款809.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罚款15.4万元;1月14日,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合利宝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处以8万元罚款等等。
“反洗钱关乎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近年来,国际上对于反洗钱的监管越发严格,而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在支付系统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也逐渐成为反洗钱监管的重要领域。但同时,相比其他传统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在反洗钱相关的建设上,力量相对薄弱,也因此成为反洗钱监管出现罚单的重要领领域。”黄大智分析指出。
谈及支付机构应该如何做好反洗钱,他亦进一步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第一是企业内部要建立完善的反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如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等。第二是建立完善的反洗钱交易监测系统。第三是注重反洗钱相关人才体系的搭建。
第四是构建动态的风险评估。对企业内外部洗钱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反洗钱相关制度、系统的有效性,动态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