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支付公司合利宝母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仁东控股”)的一则公告引发业内关注。
日前,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向海科金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科金集团”)借款不超过1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
“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上述公告称。
资料显示,仁东控股是于2016年通过收购的方式,将合利宝纳入囊中。而合利宝成立于2013年7月,在2014年7月10日获得由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并于2019年7月10日成功通过续展。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去年以来,合利宝亦屡“吃”监管罚单。比如今年1月,合利宝黑龙江分公司就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处以8万元罚款。
对此,合利宝方面人士向本报记者回复称,这是监管常规检查。“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
仁东控股及子公司拟向海科金集团借款不超10亿元
2月7日,合利宝母公司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海科金集团借款不超过1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
而在上述10亿元借款额度范围内,仁东控股向海科金集团申请2笔合计2亿元委托借款,其中:仁东控股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委托借款15000万元及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委托借款5000 万元,均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发放。
对于借款的用途,仁东控股称,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根据海科金集团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10年12月,是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等公有制单位发起设立的大型国有科技金融服务集团。目前,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15家,其中二级子公司12家,三级子公司3家,具有投资、担保、小贷、典当和保理等多种类金融业务牌照。
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仁东控股实控人发生变更,海科金集团成为受托方。
2019年7月,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仁东”)的通知,2019 年 7 月 29 日,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霍东与海科金集团签署了《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仁东信息将其持有的仁东控股11908816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27%)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海科金集团进行管理。
该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科金集团将通过股份托管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190881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27%。通过《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海科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8.94%的股份表决权。海科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告还进一步表示,海科金集团承诺将以提供融资及增信等方式支持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并购重组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受托方以自有资金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即直接资金支持);受托方以提供担保等形式,通过增信或其他方式,帮助上市公司获得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即间接资金支持);向上市公司推介优质业务或项目资源,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利用受托方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的管理经验,协助上市公司严格规范经营、充分梳理并化解可能的经营风险,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利用自有资源与上市公司开展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目的。
去年8月份,合利宝亦发布了一份《北京海淀国资委入主合利宝母公司的公告》,并称:“海淀国资委入主仁东控股,符合国家提倡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代背景,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合利宝多次“吃”罚单
资料显示,第三方支付机构合利宝成立于2013年7月,业务类型包含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全国),具有跨境人民币业务资质。
本报记者注意到,仁东控股是于2016年通过收购的方式,将合利宝纳入囊中。
早在2016年,仁东控股以现金方式购买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合利”)90%的股权,而合利宝为广东合利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合利持有其95%的股份。
根据仁东控股发布的财报显示,2019年上半年,合利宝营收4.81亿元,较上年的3.31亿元增长了45.26%;净利润6209万元,较上年4041万元增长53.65%。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这两年来,合利宝却屡“吃”罚单。
其中,2019年,合利宝年内三度收到罚单。具体来说,2019年1月,合利宝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央行广州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1万元,并处罚款53万元,合计罚没81.61万元。接着11月,合利宝新疆分公司存在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使用其同名单位结算账户等违规行为被罚款7万元。同年12月,合利宝黑龙江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处以20万元罚款。
而2020年伊始,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合利宝黑龙江分公司又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收到8万元罚单。
“监管常规检查。”合利宝方面向本报记者回复称,“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