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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支付被罚超90万元 回复称“第一时间启动了改进计划”

朱丹丹 2020-2-20 19:11:21

本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支付行业的罚单还在继续。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传化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传化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1796.07元,处罚款7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

对此,2月20日,传化支付方面人士回复《华夏时报》记者称:“前不久在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启动了改进计划,目前各举措都落实完毕,并已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后续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帮助下,将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继续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支付服务。”

公开资料显示,传化支付成立于2015年4月,是上市公司传化智联旗下全资子公司,专注于为物流企业、商贸客户、制造业等提供系统、智能的支付结算服务。主要提供基础支付产品、行业支付产品、收单产品、钱包系列产品等;主打智能代收付、信用付、线上收单、聚合支付等产品。

天眼查信息也显示,传化支付注册资本为1.695225亿元,由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100%持股,而传化智联则持有传化物流93.88%股份。

与此同时,本报记者注意到,传化支付于2015年12月8日首次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7月10日换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7日,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

早在2015年8月16日,彼时的传化股份(后更名为传化智联)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收购标的传化物流下属子公司传化支付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受理支付业务许可申请通知书》(2015年第1号),传化支付就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业务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已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法受理。

当时,该公司还称,如本次支付业务申请最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审核通过,有利于传化物流发展战略实施,实现“涵盖货主、物流企业、货运司机、商户(港内、港外)等全覆盖、全场景、全流程的支付闭环”,并将支付服务延伸至“B2B,B2C 与 C2C”,实现传化物流潜在价值及盈利能力的提升,最终打造中国公路物流的全新生态圈。

2017年6月,传化智联发布公告称,传化支付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传化智联当时还进一步表示,“公司此次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传化智联是因在此之前积极参与处置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易士”),并借此机会曲线获得支付牌照。

央行官网也显示,2015年12月起, 传化支付及其母公司通过债权债务承接方式,配合地方政府处置浙江易士风险事件,人民银行暂未公告其许可信息。目前,浙江易士公司的风险处置已基本完毕,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早在2015年8月份,浙江易士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被依法注销,成为首家被注销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因为央行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浙江易士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重大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此外,根据传化智联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2019年上半年,支付业务累计完成支付流量1870亿元,同比增长107%。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