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未来 见习记者 李凯旋 北京报道
2月24日,有媒体报道称,浙商银行将非限购城市首次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下调至20%,该消息引发了极大关注。2月25日,浙商银行方向《华夏时报》记者证实了该消息源的真实性,其在非限购城市实行,“但不是一定下降至2成”,仍要结合当地的监管要求和房贷政策差异化执行。
浙商银行:确认下调非限购城市首付比例
2月24日,有媒体报道称,浙商银行已在近日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次个人住房的贷款的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下调至20%。这也是自2020年以来首家调整住房的首付比例的银行,消息引发了市场的极大关注。
“若是通知执行落地,或也会说明,后续商业银行贷款降首付成为主流。”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说。2月25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浙商银行确认该消息源的真实性。
浙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说:“我们已经发布了相关的通知,非限购城市的居民家庭购买首次个人住房的贷款的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下调至20%。”此外,浙商银行方强调,虽然在非限购城市落地,但是同样要结合当地的监管要求和具体房贷政策。
根据央行、原银监会在2016年2月发布的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不限购城市的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也就是说,房地产商业贷款实行“因城施策”,非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原则上为25%,最低为20%。而限购城市仍然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30%的政策。
“不是一定就下降到2成的。”该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解释说明。浙商银行方回应称,该行始终坚持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限购和非限购城市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的调控措施,与银行同业执行要求基本相当。
专家:有助于活跃住房交易市场
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说:“该政策客观上有助于此类银行相关客户积极购房。目前没有其他银行做出类似调整,浙商银行的此项通知具有非常强的影响力。”严跃进认为,降低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刺激购房需求比较大的政策,其影响力甚至和取消限售限购是相当的。
“浙商银行的该通知具有非常好的示范效应,有助于市场积极关注近期银行贷款政策。客观上这也结合了近期的复工节点,有助于活跃住房交易市场,对于银行贷款业务市场的活跃也有积极的作用。”严跃进向《华夏时报》记者点明了该通知的影响力。
近期,房地产市场上的政策调控较为频繁。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发文下调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比例,将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低比例由30%下调至20%,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仍执行30%不变。
对此,严跃进也认为,类似首付比例下调是很强的“暖楼市”政策。预计从2020年3月份开始,类似政策会逐渐释放,购房交易行情有望改善,其具有非常好的去库存和稳楼市导向。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