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戴口罩这件头等大事,也成为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搁浅的原因。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公运”,832399)3月10日公告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能召开,原因是股东发生激烈争吵,在7个多小时里“多名股东在狭小空间内未戴口罩进行激烈争论”。董事会为了维护企业稳定和社会稳定,保护股东利益,决定中止会议。
但这份公告却遭到了驳斥。“公告披露的信息是虚假的。”3月12日,宁波公运一名参加了3月6日临时股东大会的内部高管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公告中所谓因股东不戴口罩长时间争吵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召开的说法并不存在。
现任董事长不肯承认败选?
公告披露,宁波公运原定于2020年3月6日15时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在会议召开前,小股东与大股东宁波保税区东钱永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激烈的异议和争论,造成现场混乱。期间多名股东情绪失控,在狭小空间内未戴口罩进行激烈争论。直至22时35分,股东大会仍无法召开。
于是,股东不戴口罩争吵超过7个小时,股东大会无法召开的原因随着一纸公告公之于众。
“真实的原因是现任董事长落选了,不肯承认败选的结果,所以找理由拖延不召开股东会,公告披露的不是事实。”前述参加了当天股东会的一名高管向《华夏时报》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
根据该名高管透露,公告的会议时间15时后,到会股东均在会场等待开会,但股东大会迟迟未开始。直到当天下午17时后,在无任何人通知会议是否召开、何时召开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开始收拾会场。18时许,工作人员把主席台上方悬挂的“宁波公运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横幅拆下来拿走了。随后,部分股东代表和董事至五楼董事长办公室,询问为何不继续召开股东大会,“董事长直接表态自己没有当选,这次股东大会不予召开也不能召开。”对方透露,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任何争吵。
该名高管还表示,此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当天下午15时左右网络投票已经结束,之后会议就该公布结果。“从现场的反馈看,拖延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开会前赖兴祥董事长(64岁,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并超龄服役近2年)已经在董秘协助下提前得知网络投票结果后,预计到自己已经落选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因此置资本市场基本规则与法律规定不顾,不履行法定义务并且故意拖延时间,想方设法阻止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
对方表示,赖兴祥董事长向外界公告不实信息,涉嫌严重的虚假陈述,甚至编造明显虚假的“长达7个小时的激烈争论等”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信息并予以公告,并借以防控疫情之由草草中止股东大会,为一己之私置广大股东权利于不顾。
记者注意到,2020年3月10日,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里明确提到,“2020年3月6日15:00,下午拟参会的股东之间发生冲突,期间多名股东情绪失控,在狭小空间内未戴口罩进行激烈争论,导致股东大会未能开始。直至当晚22:35分,现场会议仍无法召开。”经办律师给出的意见是,股东大会未能开始,未能进入审议程序,股东大会亦未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关于中止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
根据宁波公运2020年1月6日的公告,原本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是1月21日,审议的事项包括《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月13日,宁波公运公告称,单独持有3.1172%股份的股东方军于1月10日提交了5份关于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
1月16日,宁波公运公告称,因为增加临时提案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延期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月26日宁波公运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28.09%股份的股东宁波保税区东钱永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东钱深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优悦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方海明书面提交的《关于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3季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提请在2020年3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最后确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利润分配和日常关联性交易。同时确定股东会于3月6日召开。
“其实第一次对股东会延期也是有问题的,”前述高管说,在中小股东提名了2名拟任下一届的董事和1名监事后,公司就立即公告延期开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取消或延期股东大会需要董事会具有合理理由并召开专门会议形成决议,随意发布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可能存在明显的程序违规。”
股东会当天到底有没有发生争吵?是否和董事长败选有关?《华夏时报》记者发去采访函没有得到回复,之后记者再次联系上宁波公运董秘邱国强,其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且后面会针对股东会的情况再出公告说明。但邱国强没有透露何时会再出公告。
是否虚假信批?
宁波公运的核心业务是以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出租)客运以及城市公交客运为主的道路旅客运输。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浙江省交通公司宁波分公司,现在是长三角南翼领先的现代化交通综合服务提供商。2019年入选创新层挂牌公司筛选名单,相当于新三板里的“三好学生”。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邵鑫律师认为,公告载明的股东大会召开现场的情况与常理不符。根据公告描述,股东在开会前就发生争吵,且一直争吵至23点多,在这个过程中,董事会即未干涉,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任由股东争吵。上述情况不仅与参会股东描述的不一样,也不符合常理。在此情况下,邵鑫认为董事会发布相关公告的内容可能涉嫌严重的虚假陈述。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宁波公运2019年三季报显示,1-9月营收8.4亿,同比增9.31%;扣非净利增加近1.17亿,同比增39%。
2020年1月,在宁波市国资委的安排下,原第一股东宁波交投将持股转让给原第五大股东宁波旅投(现更名为宁波文投,宁波文旅集团,是宁波市国资委全资的国有企业)),宁波文投以23.66%的持股成为宁波公运的第一大股东。
记者梳理董事长赖兴祥的履历,其一直在公路运输系统工作,代表宁波公运国资这一方。如果按照前述高管所说属实的话。对此,《华夏时报》记者会进一步跟进报道。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