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陈希婷 北京报道
首批进入北京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应用名单正式出炉。
2020年3月16日,央行营管部官网发布“关于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一批创新应用申请机构自声明的公告”。根据公告,首批六个项目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微捷贷产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携程(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与的“中信银行智令产品”;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AIBank Inside产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快审快贷产品”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小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参与的“手机POS创新应用”。
有行业资深人士表示,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设立对建设金融科技新业态,提升中国金融核心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
首批6家名单出炉
所谓“监管沙盒”,就是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对创新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进行大胆操作。“监管沙盒”旨在为新兴的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空间,其核心是试点示范。
2019年12月5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宣布,在人民银行指导支持下,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包容审慎的中国版“监管沙盒”,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共同监督等柔性管理方式,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推动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营造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
同日,央行表示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
据了解,北京市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北京地区各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积极踊跃申报,最终获得六部委批复46个金融科技试点项目,涉及参与机构和企业77家,代表了北京地区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
2020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向社会公示了首批6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根据公告,首批六个项目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微捷贷产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携程(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与的“中信银行智令产品”;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AIBank Inside产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快审快贷产品”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小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参与的“手机POS创新应用”。
从涉及的主体看,首批机构包含了“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科技公司等多家机构”;从创新业态看,则“聚焦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API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从监管目标看,则旨在“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便民服务水平、拓展金融服务渠道”。
北大数字金融中心表示,金融科技“监管沙盒”首批应用的落地,可被视为我国金融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从静态监管转向动态监管,从规则监管转向原则监管的重要举措。
顾及创新与监管弹性
目前,我国一些金融科技实践已经居于世界前沿。根据IMF的测算,我国金融科技公司估值已经超过全球总估值的70%,其中2016年中国个人移动支付总额达7,900亿美元,是美国的11倍。
但伴随着新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度应用,也出现一些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影响金融稳定的风险事件,监管部门面临“松监管引发风险、严监管扼杀创新”的困境。
上述资深人士认为,传统金融监管思维是习惯于风险暴露之后监管权力再行介入的“事后监管”,造成了我国金融领域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症结。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业务边界不再是泾渭分明,而呈现一种逐渐模糊的趋势,由此,金融风险传导也逐步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给金融市场稳定与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以传统监管思维应对面向未来的金融科技领域,显有捉襟见肘之感。
据记者了解,监管也正在优化“监管沙盒”风险防范机制,旨在通过建立一个受控、安全、有界的框架内,对新业态、新产品作小规模、短期的测试;通过充分考察创新成果和潜在风险,淘汰真实创新含量低的产品和业务。
“目前的沙盒策略是通过选择持牌金融机构,以及可以和持牌金融机构合作的科技公司进入沙盒的方法,将沙盒测试的重点聚焦在识别金融创新业务模式好坏这一问题上,并期待这些企业为未来申请进入沙盒的企业作良好的示范。”一金融科技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北京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首批的六个应用中,包括了银行与科技公司合作推出的产品,表明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的深度融合已经愈加普及和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3月17日,来自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下一步,北京市将开展已入金融科技监管沙箱项目的跟踪监测及第二批项目的征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应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探索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相融合的创新监管试点。
上述负责人表示,监管沙盒机制被认为可以降低金融科技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它可以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推动金融科技企业经过特定测试后进入金融市场。与此同时,它提供了一个让监管者与金融科技企业在合作基础上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机会。监管沙盒机制主要强调的是监管弹性,通过试错方式,给予容错空间,检验金融科技运营模式的可行性。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