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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补偿案胜诉 光洋股份:已对补偿方申请财产保全

徐超 王颖 2020-4-3 16:23:36

本报记者 徐超 见习记者 王颖 无锡报道

历时10个月,光洋股份(002708.SZ)与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海同步”)的业绩承诺补偿款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4月2日晚间,光洋股份发布公告称,其收到常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分别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4823.95万元、3447.33万元和154.3万元,合计8425.58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且天海集团等三方需对业绩补偿款和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光洋股份方面表示,上述判决结果与公司诉讼请求一致,对公司追回业绩补偿款有积极作用,但根据目前情况,该判决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此前在执行劳动争议案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天海集团和吕超被限制高消费,且天海集团和吕超所持光洋股份股票全部被质押,对于光洋股份是否会强制执行赔付业绩补偿款,《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光洋股份,其证券部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7月光洋股份对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提起诉讼的同时,还申请常州中院对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名下资产进行财产保全。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刘新海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财产保全申请需要申请人提供明确的线索。财产保全如果没保全到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资产,即使法院出具了保全裁定,申请人也拿不到补偿款。”

一审胜诉,补偿义务主体偿债能力存疑

2016年,光洋股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天海同步100%股权。因天海同步2017年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仅4488.16万元,未完成其承诺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7031万元,因此天海同步时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下称“补偿义务主体”),根据其签订的补偿协议,合计需补偿股份1057.1619万股。

天海集团和吕超分别为光洋股份第四大股东和第七大股东,补偿义务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39.512万股,其中3722万股已质押给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比例占其总持股数的99.53%,未质押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其2017年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股份。

由于解锁股票需要大量现金,因此无法用股票来履行业绩承诺,为尽快完成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补偿义务主体决定自筹现金,以现金补偿的方式来完成其承诺,但至今也未完成。

刘新海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赔付执行过程中,光洋股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部分股权并进行拍卖。但需要注意的是,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股份已经质押给其他方,申请人不是抵押权人的话,没有优先权,即光洋股份只能获得质权人优先受偿后剩下的拍卖款项。如果质权人受偿后没有剩下什么钱,那这强制执行就没有意义了。”

除股权质押外,一宗额度并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也能从侧面印证天海集团和吕超偿债能力堪忧。2019年10月,因一宗执行金额合计为20.76万元的劳动争议案,天海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对天海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吕超也被限制高消费。

而这宗劳动争议案最终终结执行程序,因法院查询得知,天海集团名账户余额存款甚微,无可控财产可执行;查封天海集团名下一辆车辆,但未实际控制;未发现天海集团名下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对外投资信息;对天海集团财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转型新能源,2019净利增112.5%

前述公告发出次日,即4月3日,光洋股份开盘报跌,截至发稿,跌幅为1.62%。而4月2日,光洋股份涨停,根据同花顺财经数据,该股近一年涨停12次。其股票异动原因为控股股东完成变更,此前东方富海受让公司股权。

3月13日晚间,光洋股份宣布其控股股东股转转让事宜完成,同时宣布拟受让韩国SI FLEX株式会社持有的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威海世一”)及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威海高亚泰”)的不少于61.25%的股权。另外,深圳世一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世一”)拟成为威海世一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世一也包含在本次交易范围内。

公开信息显示,韩国SI FLEX株式会社是全球比较靠前的FPC制造商,其中威海世一是其在大陆的主要工厂之一。根据公告,威海世一及威海高亚泰均从事电子线路板及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销售业务,深圳世一除贸易进出口业务外,也有电子产品、线路板、线路板材料、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等。

光洋股份主要从事汽车精密轴承和锥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过近年来传统业务增长乏力,公司业绩在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大降,2018年一度亏损9040万元。而其2019年业绩快报称公司扭亏为盈,2019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2.5%,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中高端客户与项目收入增加,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成本控制及预算管理。

2019年1月4日,10家机构调研光洋股份。该公司表示,公司已为新能源汽车项目提供产品的有大众汽车、上海汽车、比亚迪、长城汽车等。另一方面,为了顺应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需求,公司组建新能源项目组,专项研发新能源电机及减速箱用高速、高可靠性、低噪音的轴承产品及相应齿轴类零部件,为下一步新能源动力系统零部件的国产化替代做好准备。

显然,前述对两家电子线路板、元器件公司的收购,可以看作是光洋股份向新能源汽车业务转型升级的又一动作。受此利好,在收购公告发出后的次交易日,光洋股份涨停。

对于上述收购,光洋股份表示,未来公司总的战略发展方针是立足汽车、走出汽车,确立并购重组、主业提升和战略转型等三大战略重心,力求在稳住存量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拓展新的增量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天海同步主营业务涉及新能源制造业、平台服务、投资三大产业,业务版块包括纯电动客车及商用车电机驱动桥、新能源汽车变速器及控制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工业智能机器人制造、网络科技服务、国际汽车行业平台、投资七大版块。

3月13日光洋股份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提到,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同步生产经营需要,天海同步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办理敞口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包含但不限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借款业务(包括授信业务的展期)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本报记者了解到,银行授信的尽职调查中会考量企业的偿债能力。光洋股份与天海集团的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是否会影响到天海同步的授信申请,及若天海同步授信额度不足是否会影响其生产经营,乃至间接影响光洋股份新能源业务,光洋股份方面回复《华夏时报》记者称:“该纠纷是光洋股份与天海集团之间的纠纷,与天海同步无关。天海同步在2016年就已经是光洋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了,天海同步的业务发展与天海集团无关,天海集团的债务也不会影响天海同步。”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