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这两天,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拉卡拉”)的一则收购计划引发关注。
4月9日晚,拉卡拉发布公告称,其计划用自有资金收购关联方西藏考拉金科持有的广州众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众赢”)100%股权以及关联方西藏考拉科技等四方合计持有的深圳众赢维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众赢”)100%股权,分别作价人民币190941.4万元和20746.8万元。
对此,拉卡拉称,通过本次收购,该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运营经验,进一步增强金融科技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与支付科技、电商科技、信息科技的业务协同作用,为中小微商户提供综合性经营服务,标的公司的用户成为上市公司板块的用户,成长性会更好。因此,本次收购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会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实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发展、共赢。
不过,4月10日,深交所则针对拉卡拉的此次收购下发了关注函。
根据关注函显示,要求拉卡拉说明此次收购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重新收购剥离公司的原因,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等。
公开信息显示,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分别成立于2016年8月和2016年5月。其中,广州众赢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拉卡拉小贷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深圳众赢则通过金融科技能力的输出,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全线上交易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其科技业务开展的前期主要为拉卡拉小贷提供服务,同时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截止2019年底,已与近30家持牌金融机构达成合作。
而本报记者注意到,成立时,其实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均为拉卡拉全资下属企业,但在2016年,拉卡拉剥离了主营增值金融业务的深圳众赢、广州众赢等10家控股及参股子公司。
拉卡拉在招股书中曾披露了剥离相关公司的原因:一是剥离公司所涉的小额贷款等业务模式与第三方支付业务存在差异,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小额贷款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在行业监管、业务管理、风险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与第三方支付业务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公司管理范围增大、运营效率降低等等。
在此次收购公告中,拉卡拉则强调称,本次资产整合,将极大提升公司金融科技运 营能力,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与支付科技、电商科技、信息科技的业务协同作用,更好地为中小微商户经营提供服务。
有人士指出,从前的拉卡拉是一家支付公司,如今的拉卡拉则是一家综合性企业服务公司,为了全维度的为中小微商户服务,除了支付科技服务,还要提供金融科技服务、电商科技服务和信息科技服务,其中金融科技服务时不可或缺的,而之前剥离的两家金融科技公司正是行业内领先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公司,重新购回自然能够大大加强拉卡拉的金融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从公告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广州众赢、深圳众赢是经营状况良好。
数据显示,广州众赢、深圳众赢2019年营业收入合计为10.11亿元,2019净利润分别为9679万元,1.79亿元,净利润合计达2.76亿元;两项数据较2018年均实现了增长。
有人士指出,重新融合进拉卡拉的体系后,依托拉卡拉的客户、人力、技术等产业生态资源,广州众赢、深圳众赢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拉卡拉年报也显示,截止2019年末,其累计服务商户超过2200万,绝大部分是中小微实体商户。
“此次收购的达成,将增强拉卡拉的金融服务能力,在后疫情阶段,更好地为小微实体商户提供经营和融资支持。拉卡拉的用户粘性进一步提升,增值服务的空间更大。”拉卡拉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据公告披露的信息显示,拉卡拉是以两家公司的净资产值的价格进行收购的。
数据显示,广州众赢、深圳众赢2019年底净资产分别为19.09亿元、2.07亿元,而拉卡拉的收购价即是两家公司的净资产价值。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