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电电机”,603988)4月19日晚间对其创始人、原董事长、同时也是上市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王建裕,被媒体报道称翻墙进入同行宜兴华永电机有限公司(下称“华永电机”)偷拍并遭警方带走一事发布公告,称王建裕“没有被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也未收到相关部门的立案调查通知,可以正常履职,不受影响。”
4月20日周一开盘,中电电机一反常态强势涨停,最后收盘于9.62元/股,涨幅6.42%。《华夏时报》记者从宜兴警方了解到,关于王建裕“翻墙进入华永电机偷拍窃取商业机密”,警方目前还在调查中,尚未立案,甚至还没有出具报案受理回执。
事件当事双方,中电电机董秘、证券部在工作时间皆无人接听电话,一位中电电机相关人士则向本报记者低调回应,并称不是具体负责人,不太了解详情。
盾安系公司称遭偷拍窃取商业机密
4月18日晚间有消息曝出称,王建裕当天下午翻墙进入竞争对手华永电机厂区拍摄,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控制后报警,当地警方随后将其带走调查。
据了解,王建裕是中电电机创始人,因将股权转让给宁波君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变更,于2019年1月15日辞去董事长一职,目前仍为中电电机董事和总经理,同时是中电电机持股22.5%的最大自然人股东。
华永电机成立于2009年8月,位于江苏无锡宜兴市,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配套生产业务,目前公司累计装机5000余台风机,分布在全国170多个风场。
工商信息显示,华永电机原为中国国电集团下属子公司,2017年成为浙江知名企业、“民企500强”浙江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大股东是诸暨市国核工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穿透后由“盾安系”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盾安控股集团、姚新泉、李富云分别持有杭州民泽86.81%、12.53%和0.66%股份。盾安控股董事长姚新义及其兄弟姚新泉,是华永电机的两大最终受益人。
中电电机同样位于宜兴,是一家由国资控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4月成立,研发生产大中型直流电机、中高压异步电机等,2014年11月登陆上交所。目前,中电电机控股股东为中国五矿集团、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建信(北京)投资基金、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等单位共同出资组建的宁波君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建裕是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关于王建裕“偷拍”事件,华永电机董事长吴谢良之前表示,王建裕拍摄了华永电机的生产线和生产车间,窃取华永电机最核心的商业机密,被工作人员发现想跑时被保安控制住。随后,华永电机报警,警方出警后将双方均带走调查。
在报案当天,吴谢良称,两家公司并无商业往来。中电电机和华永电机唯一的交集,是2020年初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场招标会,华永电机中标,而中电电机未中标。
警方是否立案尚未明确
中电电机的公告中,明确表示“未收到相关部门的立案调查通知”。《华夏时报》记者从宜兴市公安局了解到,警方尚在调查中,是否立案尚未定,并表示目前还没有向华永电机出具报案受理回执。记者联系出警的宜兴开发区派出所崔所长,但电话被挂断。
北京靖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吕博雄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一般控告后,警方先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然后大概率还有个初查的过程,初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7天审查立案,重大复杂的一个月审查立案,但也可能更长。经初查后,确定有犯罪事实的,警方予以立案。“不管是去派出所还是打110报警,都要出具受理回执。无论是否最终给予立案,不给受案回执还是不对的。”吕博雄说。
在4月18日事件发生当天,有报道称,华永电机方面接受采访时表示王建裕自己承认是“翻墙进入”,拍摄生产线是打算收购华永电机。《华夏时报》记者4月20日联系上华永电机一名当时在场并同去派出所做了笔录的中层干部,但对方表示因不是具体负责人所以并不了解事件的详情,至于王建裕为何要亲力亲为翻墙偷拍,“我们也很想知道原因,真的想收购的话,完全可以和董事长联系,我们迎接交流。”
而在中电电机方面,除了一纸公告外,《华夏时报》记者尝试联系董秘刘锴,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邵斌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要看相关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非公知性鉴定和同一性鉴定。非公知性鉴定是判断公司的技术信息是不是被公众普遍知晓和容易获取;同一性鉴定是为了证明偷拍的素材是否和受害人主张的技术秘密点具有同一性。两份鉴定报告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还需要相关的审计部门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审计,只有受害人的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当事人才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