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丹丹 单美琪 北京报道
今年4月中旬,由美团推出的“信任分”进入了内测阶段的消息不胫而走,互联网巨头们的“信用”生意也迎来新的入局者。
业内预测,未来美团金融版图或将进一步扩充,上线美团版“借呗”、“余额宝”等功能,不仅可以通过“信用分”享受到理财专享包特权,也不排除将外卖、住宿、金融等一系列业务与信用体系打通的可能性。
随着各种“信用分”的到来,个人征信数据是否可被合理化商用的疑问也再次抛向大众。行业人士认为,数据只有流通利用起来才有价值,但必须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权利。
而监管人士则认为,信用信息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金融概念,“信用信息+”模式导致专业问题综合化,进而扩大化和泛化,若不及时校正,将对征信系统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有害无益。
信用生意已成互联网巨头标配
美团“信任分”入口位于美团APP“我的钱包”中,由于尚在测试阶段,所以仅有部分优质用户可见。用户同意《美团信任分服务协议》之后,便可查看到当前的“信任分”。
记者注意到,美团“信任分”是美团对用户身份信息、行为特征、金融表现、履约历史四个维度的综合评估分。其中,不同分值的美团客户可以享受美团互助、金融产品等权益。
以去年6月美团上线美团版的互助保和美团互助为例。490分以上的用户就有机会免费加入,最高可享百万保障。560分以上的用户有机会使用美团版“花呗”,买单月付功能。业内也预测,未来美团金融版图或将上线美团版“借呗”、“余额宝”等功能。
也就意味着,未来用户可以通过“信用分”享受到理财专享包特权,也不排除后期将外卖、住宿、金融等一系列业务与信用体系打通的可能性。
如今,美团的“信任分”也测阶有一阶段了,阿里的芝麻分以及腾讯的支付分也逐渐覆盖更多消费服务场景,完善自有的征信体系似乎成为了互联网巨头们暗自较量的标配。
这其中,芝麻信用分正式上线时间最早,从2015年1月上线至今,芝麻信用分服务场景已经覆盖到百余场景包括信用卡,消费金融、融资租赁、酒店、出行等。
2019年10月,腾讯推出了微信支付,截至目前其场景也覆盖到充电宝免押租借、先乘后付、微信机上付等数余个。而2016年诞生的京东小白信用已经触及信贷、租赁、出行、生活、商城、职场、校园等多个场景或者垂直领域。
从分值上来看,互联网巨头们的分值范围基本相近,排除美团之后,芝麻分的分值范围在350-950分;微信支付分的分值范围为300-850分;京东小白信用分范围为0-110分。
当前,各类“信用分”已经让人们实现了出门可以分文不带,凭“信用”就可以吃饭购物、交通住宿、旅游度假等。另一方面,随着各种“信用分”的到来,个人征信数据是否可被合理化商用的疑问也再次抛向大众。
个人征信数据是否可被合理化商用?
日前,一则关于芝麻信用隐私权的纠纷案件在业内引起热议。
此案件中,原告通过支付宝客户端开通“芝麻信用”服务,同时签订《芝麻信用服务协议》,原告授权被告可以向合法提供其用户信息的主体采集信息。后原告收到芝麻信用平台发出的执行案件信息,原告为被告侵犯其隐私权,要求被告删除该信息,并赔偿其个人征信损失50000元。
而被告辩称,被告采集的被执行人信息来源为某高院,属于可公开内容,且被告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仅原告本人可以查阅,未侵犯原告隐私权。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向原告提供“芝麻信用”服务基于双方协议,收集使用原告主体信息取得原告同意,采集原告系被执行人的信息来自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并仅向原告本人提供了有关信息,属于对个人征信数据的合理化商业使用,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权。遂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数据只有流通利用起来才有价值,但必须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权利。其还认为,只有明确了用户数据商业使用的规则和边界,认定收集于政府、法院等国家机关依法公开的个人征信数据,就可以进行合理化的商业使用。
整体来看,暂且不谈商用价值,追溯到征信数据问题上,我国现代征信制度主要涉及个人、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交易活动,这种典型的民事或私权特点充分体现了我国征信制度的人民性。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也在2020年第7期的《中国金融》中发表了关于重新认识“信用信息+”模式的探讨。万存知认为,因征信泛化带来的公权转换,经不起科学的拷问。根据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结合征信的科学界定,我们应当对“信用信息+”模式慎重看待。
而对于将信用及信用信息归入金融,会限制信用的内涵和外延,不利于社会信用建设的说法,万存知则指出,金融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社会性,能在金融范围内将信用问题特别是债务问题解决,那就意味着完成了一件惠及整个社会的大事。但在金融之外,人们所谓的信用问题,实质上是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培育问题。至于现行各方面处置违法违规问题,它涉及的是行政司法部门履职担当作为问题,根本就不是信用问题。
“信用信息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金融概念,‘信用信息+’模式导致专业问题综合化,进而扩大化和泛化,不仅有悖法理,而且在实践中也会造成很多矛盾,若不及时校正,将对我国征信系统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有害无益。”万存知如是表示。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