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仲琦 冯樱子 北京报道
日前,乌海银行披露了2019年经营状况,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年报显示,去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净利润-1660.17万元。而乌海银行此前营收和净利保持持续增长,2018年营收达到14.55亿元,盈利7.97亿元。也就是说,该行去年营收和净利同比骤降72.09%和102.08%。
对于2019年经营业绩大跌,乌海银行并不愿意多谈。该行相关工作人员在请示领导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相关信息以年报等公开信息为准。”
不过该行在年报中表示,“从数据来看,由流动性短缺引发的转贴现快速增长,导致贴现与转贴现收益率部分倒挂,集中体现为票据业务亏损,这也是2019年度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乌海银行去年上半年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崔洪杰、邹峰出任乌海银行董事长、行长。公开信息显示,二人此前分别任该行行长和副行长,因此不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
官网显示,乌海银行的前身是乌海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6年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10年1月,乌海市商业银行更名“乌海银行”。目前,乌海银行总行内设17个部室,下辖1家异地分行和46家支行。
经营业绩变脸
从乌海银行资产端看,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行总资产中近59%的资产分布于贷款、贴现。其中,各项贷款余额 152.07亿元,比年初增加35.69亿元,增幅30.66%,占资产中比重的31.92%;贴现和转贴现余额130.76亿元,比年初增加47.9亿元,增幅57.81%,占总资产比重的27.44%。
在负债端,乌海银行约90%的负债分布在吸收存款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其中,吸收存款300.09亿元,比年初下降33.11亿元,降幅9.94%,占全部负债总额的68.9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93.49亿元,比年初增加74.47亿元,占全部负债总额的21.48%。
数据表明,乌海银行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总资产较年初呈现下降的趋势下,各项贷款和贴现及转贴现呈现出大幅上升态势。
引人关注的是,在乌海银行缩表的同时,其盈利水平大幅下滑。
该行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在26亿元的总收入中,将近91.95%的收入来自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全年利息收入18.14亿元,占总收入69.76%;其中,贷款利息收入 11.4亿元,占总收入43.83%,贴现利息收入5.49亿元, 占总收入21.12%。投资收益6.06亿元,占总收入23.30%。
在26.06亿元总支出中,97.33%的支出用于利息支出和业务管理费。利息支出20.12亿元,占总支出比77.21%;其中,存款利息支出 2.76亿元,占总支出的10.57%,转贴现利息支出11.74亿元,占总支出的45.04%,同业存放利息支出3.53亿元,占总支出13.56%。业务管理费支出5.24亿元,占总支出的20.12%。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去年乌海银行由于转贴现利息差高达-6.25亿元,导致利息净收入为-1.98亿元。不仅如此,去年该行投资净收益也下滑明显,仅为5.77亿元,同比减少37.42%。在利息净收入和投资净收益从共同影响下,乌海银行去年营业收入4.06亿元,同比下降72.09%;净利润从2018年时的7.97亿元猛降至-1660.17万元,由盈转亏。
由以上数据来看,转贴现利息差高达-6.25亿元,是2019年度出现亏损的主因。
事实上,票据业务对乌海银行盈利的影响在2019年上半年已经显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评级报告中披露,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乌海银行票据业务融资成本大幅上升,票据利差收窄甚至出现倒挂情况,且部分银行承兑票据存在信用风险,同时该行继续压降贴现资产,2019年上半年,该行母行口径仅实现净利息收入1.62 亿元,实现净营业收入1.75亿元,上半年净利润仅为133.63万元。
中诚信国际同时指出,票据业务为主的业务结构导致乌海银行对票据市场价格波动较为敏感,盈利稳定性较弱。
一语成谶。虽然去年5月乌海银行更换了主要负责人,但从全年的经营状况看,新任董事长和行长并没有扭转2019年上半年的颓势,经营状况反而加速恶化。
提供虚假统计报表被罚50万
其实,从以往的经营状况看,乌海银行的数据表现良好。公开信息显示,乌海银行2012年营业收入已经超过10亿元,到2018年营收超过14亿元,期间只有2016年和2018年出现小幅波动,下滑3.99%和0.19%。盈利也是如此,该行2012年净利润4.51亿元,2018达到7.97亿元,是盈利自多的一年。
没想到2019年该行营收竟然爆降72.09%,盈利直接亏损超过1660万元,跌幅之大令人吃惊。
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科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提醒合并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对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0万元;其中,未足额缴存存款准备金450万元,提供统计报表不一致罚款50万元。2、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持股超资本总额5%股东资格申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40万元。
记者在央行官网上看,会计师事务所提到的乌海银行“提供统计报表不一致罚款50万元”一事发生在2019年,乌海市中心支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去年的11月25日。该行的违法行为是“提供虚假统计报表”。
乌海银行拒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也没有对虚假统计报表涉及的内容和时间进行解释说明。
实际上,乌海银行遭到的行政处罚不仅来自金融监管部门。天眼查显示,去年2月14日,乌海银行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相关部门对该行处以1950元罚款。而在2018年8月9日,该行因为同样的违规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处以1950元罚款。
此外,乌海银行的股东质量也颇为引人关注。天眼查披露,该行股东内蒙古天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多次被法院强制执行。其中,今年4月14日,内蒙古天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被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标的为2700余万元。同时,该公司自2016年开始,13次收到限制消费令,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