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超 见习记者 王颖 无锡报道
6月2日晚间,光一科技(300356.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一投资”)与南京观乾民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观乾民发”)就终止本次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事宜达成一致,同时决定不再筹划表决权委托事宜,双方于2020年6月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事实上,在前述股权转让公告发出后,深交所就于4月3日、4月27日、5月8日、5月14日连续下发四份关注函。在深交所的持续追问下,光一科技最终承认控股股东光一投资违规占用资金。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司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很有可能会侵犯到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光一科技董事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占用钱款,我们也相信其偿还资金的承诺。目前公司管理层稳定,没有变动。”而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哪些渠道筹措资金、如何证明其具备还款能力,该工作人员未做回复。
控股股东违规占款1.2亿元
4月1日晚间,光一科技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光一投资与观乾民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光一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143.3万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7.71%)转让给观乾民发,交易作价2.29亿元。
然而,由于光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且逾期未赎回,实控人龙昌明在公司IPO时曾作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25%”的承诺,深交所连续下发四份关注函,要光一科技说明此次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问题。
深交所四连问下,光一投资违规占用光一科技资金一事由此曝光。
前述股权转让公告显示,观乾民发成立于2020年3月27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南京观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京观有”);有限合伙人为华夏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夏世纪”)和上海谋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谋盛”)。公告显示,南京观有、华夏世纪、上海谋盛分别认缴出资100万元、1.6亿元、0.7亿元,认缴比例分别为0.43%、69.27%、30.30%,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4月30日,光一科技在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中提到,截至当日,观乾民发收到各有限合伙人第一期实缴出资共计1.40亿元,其中华夏世纪实缴1.20亿元,上海谋盛实缴0.20亿元。其中,华夏世纪1.20亿元实缴出资来自其第一大股东江苏科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科能”)提供的财务资助,华夏世纪承诺2020年5月30日前偿还完毕上述股东方借款。
在上述回复中,光一科技还称,华夏世纪和上海谋盛的实缴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光一科技、光一投资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而根据公司后续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华夏世纪及上海谋盛是与光一科技存在关联交易的。
根据光一科技5月19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其支付给向句容南大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句容南大”)的投标保障金比例远超行业水平、向句容南大指定单位泰州建盈采购设备的预付款比例亦高于行业水平,是公司的谈判商业地位决定的,是更为积极的投标策略,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后续资金流向江苏科能后,江苏科能对华夏世纪进行了财务资助,用于合伙企业受让光一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款项于3月31日支付给光一投资。因此,光一投资形成对上市公司7000万元的资金占用。
此外,公司在对江苏凯斯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凯斯奇”)的采购中预付款比例达到70%,也是所有从事该项业务的公司的交易条件。凯斯奇收到的2950万元预付款项中,950万元为预付货款,另外2000万元支付给上海谋盛,上海谋盛将资金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受让光一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款项于3月31日支付给光一投资。因此光一投资形成对上市公司2000万元的资金占用。
公司6月3日公告,光一投资及其关联方占用光一科技金额共有三笔,总计1.2亿元。其中承诺于2020年5月30日前归还上市公司的2000万元,因资金筹措尚未到位,计划于2020年6月15日前归还该笔资金。剩余资金按原承诺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到位。
“控股股东承诺了会在6月15日之前偿还第一笔资金,筹集资金需要时间,我们上市公司也会继续监督他去还这个钱。”上述光一科技董事办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前述合计占款是将直接退还给公司还是退还到句容南大等各方,上述工作人员称“钱款将原路退回”。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违约质押
6月3日,光一科技还发布了一则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光一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解除质押,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07%,占公司总股本的0.8%。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光一投资质押股票占其持有的95.93%,其一致行动人龙昌明及其配偶质押比例达100%。
公告提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龙昌明及其配偶)质押的部分股份涉及违约质押,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孟博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告显示,尽管控股股东对部分股权解除了质押,但其实依然存在违约质押情况。这也就意味着,还有部分股权存在质押逾期的情况,因此来看,该股东可能仍然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截至2020年6月3日,光一投资持有光一科技8024.02万股,其中95.93%处于质押状态;龙昌明及其配偶持有公司2629.32万股,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事实上,2018年至今,光一投资和龙昌明所持股权多次因质押逾期等遭到强平。
2018年12月24日-27日,光一投资质押给平安证券的7325万股中,619.59万股遭到强平;2019年3月25日-28日,龙昌明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给华泰证券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公司的1416.39万股中,239.32万股遭到强平;4月1日,光一科技公告了国开证券、平安证券、华泰证券对质押违约股份处置的情况;6月28日,光一投资和龙昌明共被动减持545.54万股,质权人未披露;9月30日,光一投资和龙昌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动减持590.07万股;2020年1月9日,光一科技公告,因质押逾期,光一投资被动减持394.43万股,此外,光一投资持有的582.01万 股及龙昌明持有的508.43万股于2019年10月14日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