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仲琦 冯樱子 北京报道
7月1日,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西藏金租”)在中国货币网发布2019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末,西藏金租总资产541.94亿元,收入43.29亿元,比2018年的32.92亿元增长31.5%,净利润2842.85万元,较2018年的7.36亿元下降96.2%。
值得注意的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西藏金租2019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因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西藏金租五级分类的恰当等,以及依据该结果计提损失准备金额的准确性,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前,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将西藏金租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同时将西藏金租公开发行的“18西藏金租债01”、“19西藏金租债01”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负面。
针对上述问题,《华夏时报》记者多次拨打西藏金租公开披露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事实上,西藏金租的麻烦事远不止这些。记者注意到,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多份裁定书,西藏金租接连遭到多家银行的诉讼追债。对此,这些陷入债务纠纷的银行并不愿意多谈,其中东北地区一家城商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是以前和西藏金租进行的业务,现在进入司法程序了,以判决结果为准。”
去年增收不增利
年报显示,去年西藏金租在营收增长31.5%的情况下,盈利居然骤降96.2%。从利润表看,西藏金租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总成本大幅增加,从2018的24.74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42.31亿元,增幅71.02%。
西藏金租营业总成本主要由营业成本和资产减值损失构成。具体来看,截至2019年末,营业成本合计31.12亿元,同比增加103.66%,其中借款利息30.08亿元,增加了107.59%,是营业成本大增的主要原因;去年,西藏金租资产减值损8.31亿元,较2018年增加18.54%。显然,2019年西藏金租营业总成本飙升主要是受到借款利息和资产减值损失上升的影响,最终导致西藏金租2019年盈利出现大幅下滑。
除此之外,年报中风险资产损失五级分类显示,西藏金租对应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资产分别按照1.5%到100%计提损失准备,期末余额为18.85亿元。而正是这个分类结果引起会计师的质疑。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指出,该所对西藏金租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长期应收款按照风险资产五级分类的结果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必要程序,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西藏金租五级分类的恰当,以及依据该结果计提损失准备金额的准确性,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西藏金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据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西藏金租2019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结果。
其实,早在今年1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将西藏金租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同时将西藏金租公开发行的“18西藏金租债01”、“19西藏金租债01”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负面。
联合资信指出,考虑到西藏金租单一大股东偿债能力弱化已经对公司获得流动性支持能力、股权稳定性、公司治理、业务发展、融资环境等方面带来一定影响,2019年12月6日,联合资信已将西藏金租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8西藏金租债01”、“19西藏金租债01”列入可能下调信用等级的评级观察名单。
与多家银行陷入债务纠纷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西藏金租陷入多起债务纠纷纠纷中,多家银行通过诉向其讼追。
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鞍山银行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立即对西藏金融租赁资产、现金等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保全金额为1.06亿元。
6月15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2019年3月23日,宜宾商业银行与五矿证券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委托五矿证券公司对“五矿证券永宁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5亿元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约定当资管计划的底层资产发生违约,委托资产现状返还给宜宾商业银行后,宜宾商业银行有权行使资管计划项下全部法律权属和权益。当天,五矿证券公司将资管计划的资金用于受让西藏金融公司对简阳水务公司、江苏海兴公司、潍坊峡山公司的特定应收账款的收益权,并与西藏金融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
为保障合同义务的履行,西藏金融公司将其享有的简阳水务公司、江苏海兴公司、潍坊峡山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五矿证券公司,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质押登记。后因西藏金融公司未履行回购义务,宜宾商业银行诉至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30,成都农商行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西藏金租的财产在9.7亿元的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1财保122号民事裁定及(2019)川01执保580号执行裁定书对西藏金租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具体为,查封西藏金租位于北京市的办公楼,查封期限三年,冻结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延庆支行的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冻结在成都农商行的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冻结西藏金租在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的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冻结其在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的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冻结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的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一年。暂停支付华信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给西藏金租的两笔租赁融资款,共计66655.25万元。
对上述财产的保全以及冻结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变现后合计金额9.7亿元为限。
2019年11月21,新疆银行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对西藏金租共计1亿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价值1亿元的财产。
此外,平顶山银行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对西藏金融租赁的财产保全措施,涉及金额2亿元;四川安岳农商行与西藏金租借款合同纠纷中,该行向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西藏金租4500万元内的存款和应收账款予以查封和冻结;遂宁银行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西藏金租账户存款总金额527478888.89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