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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求助平台不属于慈善法管辖 360联合其他三家签署自律公约

徐晓梅 冉学东 2020-8-20 00:14:15

本报记者 徐晓梅 冉学东 北京报道

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下称“平台”)自律公约继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后迎来第二批成员。

8月18日,个人大病求助行业内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2.0版(相对1.0的升级版)正式发布,新成员360大病筹与第一批成员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共同签署了行业自律公约2.0。

成员各方表示,“自律公约升级版旨在进一步加强平台自律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以及促进大病救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自律公约升级版共有42条,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在原有自律公约1.0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几条。

除了原有的规定平台应倡导求助个人与公募慈善组织对接、加强求助信息前置审核、搭建求助信息公示系统、抵制造谣炒作恶意行为、建立失信筹款人黑名单之外,自律公约升级版在针对个人求助发起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容易不到位的问题,增加了平台的督促义务;在筹款完成之后的使用环节中,增加了对救助款打款对象的限制来着力保证资金安全、符合赠与意愿。

为了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自律公约升级版还规定平台应该履行一定的义务。平台应对社会公众进行风险提示,在求助页面显著位置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包括平台服务费)、各方权责利、义务和责任等信息。特别是对发起人发起求助前就进行诚信义务的提示,要求作出守信承诺,并且明确告知公众个人大病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真实性由发起人负责。

不仅如此,针对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筹款额度、收款方以及投诉举报机制,自律公约升级版均做了明确规定和升级。

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是一种创新互联网服务,力求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病有所依”。最近几年,多家平台成立并野蛮生长,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扫楼筹款、虚假筹款、行业恶性竞争等。

2020年作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个人大病求助服务平台的出现以及发展可以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大幅度降低。

北京新民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中心主任王虎在会上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逾500万个家庭通过平台发布了个人大病求助信息,并获得超过20亿人次的响应。

相对而言,360大病筹成立的时间较晚,不过其线下业务扩张版图并不落后。今年以来,360大病筹已经布局西南、华北、华南等市场,并与四川、重庆、河北、江西等多地的医院达成了合作。截至目前,360大病筹线下业务已经覆盖全国27个省;通过为关注的人群如贫困大病家庭、特殊疾病和罕见病患者、大病儿童等提供服务,已累计帮扶数十万大病患者家庭。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慈善活动与个人大病求助容易混淆问题,自律公约升级版增加了平台对公开募捐与个人大病求助区别的宣传义务,要求平台在宣传材料中及线下平台推广活动中不得使用“民政指定、认定、认可及民政部指定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等描述。

目前,个人大病求助行业尚无监管可依。水滴筹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慈善法是民政部牵头制定的,慈善组织归民政部统一监管,但个人求助平台不属于慈善,目前并不在慈善法的管辖范围。”在这种情况下,行业自律便成为一种选择,告别野蛮生长。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