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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变股东 全国共有43.8万个村6亿多人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杨仕省 2020-9-8 08:51:20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村里有多少资产,不清不知道。”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四川一位不具姓名的村党支部书记向《华夏时报》记者直言,当了十几年的村支书,村里究竟有多少资产,谁也说不清,但通过此次改革试点,终于知道村里有多少地、有多少房了,对村里的资产一目了然。

上述党支部书记所说的,正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带来的一大变化。

近日有关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再次被强调,意义非同寻常。

农业农村部8月21日在太原召开的全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披露,目前,全国有74.5%的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70.1%的村领到了登记证书。这次会议再次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部署,并明确强调给出时间表,即2021年底要基本完成试点任务。

“要模清家底,就是要把农村农民集体权属登记落实好,不要挫伤农民积极性。产权清晰、细化是根本,使农村具有永久活力是长久之计。”常年从事土地问题专项研究的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各地要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维护农民利益。

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

8月21日,农业农村部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会上表示,这项改革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了农民的集体资产权益。

近年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比如,中央明确要求,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资源性资产总面积65.5亿亩,其中宅基地面积1.7亿亩。

再如,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至今确认的集体成员已达6亿多人,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稳步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全国共有43.8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全国村集体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以上的村占到48.2%,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

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2013年,全国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数由1.07万个增至2.8万个,量化资产总额由2210.6亿元增加到3671.2亿元。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统筹安排进度,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试点任务。”韩俊强调,试点地区的探索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为把家底搞清楚,并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确认成员身份、搞好折股量化,构建集体资产运行新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最终实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与此同时,《意见》明确了改革时间表: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随着《意见》的出台,各省相继出台了实施细则。

村民变股东 农民收入增加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了,再把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将‘村民变股东’,让村民在集体资产收益里得到分红,增加农民的收入”。杜兆勇说,通过改革,集体资产既实现了从过去农民群众“看得到、算不清、管不了”到“既当家、又监管、还分红”的转变。

“这个新型集体经济,新就新在是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产权关系明确的股份合作经济。”韩长赋也曾指出。

据记者了解,从2015年国家布局首批试点,到目前试点范围已覆盖到全国80%的县,从清产核资到用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从沿海经济发达村到中西部穷村,试点既大步快走,又稳字当头。

在过去4年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赋民权、顺民心,成效显著。从2015年首批试点在29个县(市、区)开展;到2017年选择在100个县扩大试点;再到2018年继续扩大试点覆盖面,推出3个整省试点、50个整地市试点、150个整县试点;及至2019年5月第四批试点公布,包括12个省份、39个地市和163个县(市、区),至此,改革试点已覆盖全国2000多个县(市、区)。

“从先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从整县试点、到整地市试点、再到整省试点,重点落实清产核资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两项硬任务。”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在一次会上介绍,这是一场牵涉到3.6万个乡镇、58万个行政村、490万个村民小组及2亿多农户、8亿多农民的重大制度创新,前无古人。

实际上,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就开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个村民,村民变股民。此后,北京、江苏、浙江、上海等地也陆续开展试点。

“这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核心是把村集体的资产折股量化,最终使每个村民都可以享受分红,真正实行‘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杜兆勇说。

农业农村部长韩长赋4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要在2020年实现改革试点省级全覆盖,力争改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涉农县。

因村施策 一村一策

如何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2月26日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于这份纲领性文件,相关部门花了3年时间起草,最终明确了基本原则、主攻方向和前行路径。

《意见》指出,“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一刀切。”

这是一场硬仗。“改革没有统一的模式,鼓励不同试点根据不同状况进行探索,各试点可按先试点再推开的改革路径,分步骤实施。”在一次会上,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集体资产处处长余葵介绍。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总额4.24万亿元。

不过,“作为这笔巨大且宝贵的资源资产的管理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却一直缺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任李国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农户家庭“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而村集体“统”的功能发挥还不够,集体资产长期由村委会代管,致使集体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集体资产被挪用、侵吞、贪占等现象突出。

“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确权到户,以防止资产流失。”李国祥说。

4年多来,各试点积极稳慎推进着各项改革。

本报记者查阅从各试点开展的改革试点情况来看,各地都建立了三级领导机制,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形成了丰厚的改革经验。“普遍关注的股权设置问题,成员股和集体股的比例要交由村民大会决定,各级政府不要以文件形式规定股份比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村施策,一村一策。”赵阳说。

事实上,村民还是那些村民,村集体还是那个村集体,一切都没有变,但一切好像又都变了样:农民成股民,腰包鼓了;资源变资产,村集体富了。类似的反应,在全国各个试点地区举不胜举。

“这几年来,这项改革试点,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同时,还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最终由资产的主人说了算,政府只能规范,而不是说了算。”余葵说。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